武漢花樓街拆遷戶進京 向11單位遞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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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湖北省武漢市花樓街108戶拆遷戶,狀告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一案,在歷經湖北省人民法院二次審判敗訴後,於上周再次向湖北高院遞狀申訴,湖北高院雖已受理此案,但拆遷戶們對於中國司法仍不抱著太大希望, 10日將前往北京向全國人大、中紀委、國務院….等11個單位部門遞送違法拆遷材料和錄像。

花樓街違法強拆案官司拆遷戶屢屢敗訴。4月15日,拆遷戶們再次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要求立案,如果不立案,要求法院給個「不予受理裁定書」,法院工作人員在請示領導後,表示原則上答應受理此案,要拆遷戶們準備好申訴的完整資料。

武漢市江漢區花樓街屬北片區計有居民1380多戶,江漢區人民政府徵用這一片土地是用於建設武漢萬達商業廣場,2003年第一批拆遷戶有108戶,當時的拆遷安置只有貨幣補償一種方案,補償標準為每平方米1480元。

而在當時,花樓街周邊的商品房市場價格為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由於補償過低居民都不同意。但是江漢區人民政府卻採取各種強制措施手段,逼迫居民們簽字。很多居民的原住房只有30平方米左右,按照政府的補償標準,只能拿到3、4萬元,這麼點補償在外面買房,只能付個首付,部分買房的拆遷戶為此背負了巨額的銀行債務。

大部分買不起房的拆遷戶只能租房居住,按照目前租屋行情每月租金約在400元左右,一年要5000元,拆遷至今5年,房租就支付了25000元,3、4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僅付房租就用得差不多了。至今,武漢房價節節攀升,花樓街周邊的樓盤價格一路飆升,沒買房的拆遷戶現在更買不起房了。

拆遷戶們認為,花樓街的拆遷是一場人為的災難,徹底打亂了他們的生活。1380戶拆遷戶中,有108戶拆遷戶聯合起來,走上了法庭,狀告江漢區人民政府、城市規劃管理局、萬達商業廣場有限公司。請求法院確認其拆遷行為違法,重新確認各項補償標準和補償費用,並給予拆遷戶合理補償。

據花樓街拆遷戶代表程先生表示,「江漢區人民政府不是建設單位,不具備申請拆遷許可證的條件。城市規劃管理局給予許可證是程序違法。」

花樓街拆遷戶和江漢區人民政府的官司,在武漢市礄口區人民法院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兩級審理,花樓街拆遷戶屢遭敗訴。拆遷戶們不服,於2006年到2007年曾多次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法院均不予立案。

維權代表程先生說:「這官司起訴到區法院、中法院,都是敗訴,這一個不公平的判決就這樣的擺在公眾的面前,就是在茶館裡都可以談得清清白白的事情,就是幫百姓解決不了,下推不迭。」據拆遷戶表示,武漢萬達商業廣場已經建好了,開發商已成了大款富翁。

雖然5月初,拆遷戶們已將申訴材料送至高院,但他們仍決定5月10日要前往北京上訪。

程先生:「湖北省司法腐敗,泛濫成災呀,這一千多戶有的一次給了8萬塊錢,有的一次給了3、4萬塊錢,而且沒有選擇的餘地,由政府出面,2、3萬塊錢你就走,不走不行,限你60天搬家,全部一千多戶,當時拆遷的,當時就要搬家,限你時間,真想哭呀。」

而最讓花樓街拆遷戶們氣憤的是,政府部門拿著拆遷許可證搞拆遷,但法院卻判了一個基本合法。政府怎麼能夠搞拆遷?

程先生還指出,「萬達廣場只一年就建起來開始經營,但百姓到現在都無房可住呀,找政府,找法院,上信訪辦,上北京,拖到至今都沒能解決。有的被拖死了,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妻離子散,劉家寶他愛人已失蹤,兩人離婚,到現在還沒房子住,還在租房子。黃家一家六口,買了一個房子,貸了8萬塊錢款,沒有償還能力,無路可走,兒子和兩個老人,每天就是哭,眼淚都流乾了。」

花樓街的拆遷戶明知地方官員和法院都是一路的,這場民告官的官司是在走絶路,但除了司法這條路,就是進京上訪了,結果如何他們也只能盡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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