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十一日電)香港著名服裝零售店G2000近日被中國法院判決侵權,需要罰款人民幣兩千萬元,G2000不服,準備上訴。
G2000為香港九廣鐵路前主席田北辰於一九八五年創辦,已經成為本地著名服裝連鎖店,過去幾年也不斷拓展中國及台灣市場,在中國超過三百四十家分店。
據報導,中國大陸個體戶趙華早前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訴,控告「G2000」侵害他在中國大陸註冊的「2000」商標,並要求賠償;而趙華專門銷售襪子和領帶等。
法院結果判決趙華勝訴,「G2000」需要向趙華賠償兩千萬元經濟損失,並必須停止在相關產品上使用「G2000」標籤。
「G2000」主席田北辰今天公開表示,他們已決定上訴。
田北辰並表示,這起個案顯示,將來其他國際知名品牌到中國投資時,都可能會遇上同樣問題。因此,他們有必要上訴,以釐清問題。
外國名牌在中國被指侵權已非首宗,早前也有中國廠商利用商標法的漏洞,成功搶註法國名牌「LV」的商標,並藉此迫使「LV」向其購買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