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淑娟專訪)楊宗緯與經紀人許安進的合約爭議昨天爆發檯面化,許安進委託律師對楊提出假處分,楊則罕見地強硬表示:「提不提告由他,一旦法律介入,就讓該被制裁的人被制裁,該澄清的事實我也會完全澄清」
繼「私接通告」罪名後,楊宗緯昨再被扣上耍大牌的帽子,他忍無可忍接受記者電訪,對相關指摘作一次總說明。
修訂許補充條款 遭反制
記者:你有提出所謂「反制條款」、「超大牌合約」﹖
楊宗緯:今天是我第一次聽到「反制條款」,上周一我從許董那裡拿到一份他們所謂的補充條款,我只是找律師研擬修訂其中一些條款,我認為那就是一份新的合約。上周四晚我把合約回傳許董,沒接到他的回應,然後昨晚就有記者說許董要告我。
為何把我曲解成「超大牌」?我提出一些要求,是媽媽和姐姐希望保障我的人身安全,現在都是雙方合約往返期間,再怎麼不滿意,不是都可以商量?為何要把我污名成耍大牌、愛錢?
新合約未定 沒法接工作
記:為何對方說你不配合?
楊:我該遵守的都遵守,也乖乖待在家,該回覆的也都回覆了﹔沒去試牛仔褲廣告,是因合約還沒底定,實在不適合去。
記:空董說當初是你去拜託他的?
楊:希望不相干的人不要老是隔空放話,今天他在電視上說要讓我付出「嚴重的代價」,又把我媽媽嚇壞了,讓家人恐懼害怕,是我最痛恨的;由此可見,我訂的那些安全條款不是沒有理由吧!至於拜託他?很好笑耶,我沒有。
1年1千萬? 從沒開口要
記:你有要求簽約金500萬元和保證1年1千萬元收入嗎?
楊:那都是許董說的,1年1千萬還是他上次想跟我簽6年時,開給我的條件,我從沒主動要求。對我來說,保障我和家人的安全、免於遭特定媒體的惡意損傷名譽,才是最好的條款。
怕學壞 染毒或性病就解約
記:合約怎會有「有毒品反應或性病就解約」的條款?
楊:媽媽擔心演藝圈是大染缸,怕我學壞;但這不是經紀人會要求的嗎?最近不是有某藝人吸麻 ,就被經紀人踢出大門嗎?我願意自費檢查,也算是對自己負責,再說,我也不可能為了要解約就去吸毒或染性病吧。
記:知道自己形象重創嗎?有沒有做最壞的打算?
楊:(嘆氣~ )我已經盡量在配合,希望事情圓滿,希望外界不要只憑看報就把我想成不好搞的藝人。未來我還是想唱歌!這是最大的夢想,我會繼續堅持和努力。萬一不幸事與願違,我會唸書考試,或去教書,或參加國家考試,這也是媽媽一直希望我做的事。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