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麗明報導)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周二會見了律師。律師確定,服刑中的陳光誠曾被人毆打,身上仍有傷痕,推翻了獄方指陳光誠並沒有被打的講法。陳光誠的家人促請獄方追究毆打陳光誠的犯人,並確保陳光誠在監獄的安全。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向本台粵語組表示,代表律師李勁松和劉武傳周二上午到臨沂監獄,與陳光誠會面約一個半小時。律師檢查過陳光誠的身體,確定陳光誠曾被打,身上仍有傷痕。
陳光誠告訴律師,家人於上周二探望過他後,監獄安排了他作身體檢查,確定他的肋骨並沒有折斷,但軟骨受損,腿上的傷痕也未完全減退,腹部兩旁仍感到痛楚。
袁偉靜說:“給他吃了藥,也確實給他檢查過。檢查結果是肋骨軟組織受傷,還有胳膊有傷。律師也確實看到光誠的傷。在離開時,律師想擁抱光誠,因為以前都是這樣,光誠卻閃避,因為他疼痛,顯示傷還沒好。”
袁偉靜說,知道陳光誠傷勢並沒有大礙並得到治療後感到鬆了一口氣,但仍擔心陳光誠的安全。她說,律師的理解是,與陳光誠同室的犯人,因為妒忌陳光誠不用勞動,又不聽從他們的話和不合群,於是毆打他。她說:“通過律師的瞭解,是監獄服刑人員的頭﹐毆打光誠的。因為光誠看不見,他不幹活,不受他們管理,不像其他服刑人員都要通過這個頭,才可以向監獄部門反映,可能這個頭不滿光誠不是受制於他們吧。”
袁偉靜說,律師已要求獄方調查和追究毆打陳光誠的犯人,並重申陳光誠享有一般犯人的權利,包括每月一次的家屬探視權。袁偉靜促請監獄尊重陳光誠和家屬的權利,並確保他在監獄的安全。
陳光誠是於上周二告訴來探望他的家人,自己於上周日遭七至八名犯人毆打,並絕水絕食三天抗議。家人隨即向獄方投訴,但獄方回覆說,陳光誠並沒有被打,還指責陳光誠在剃頭時打傷人。代表律師李勁松本周一前往監獄要求會見陳光誠,但遭獄方無理拒絕,表示只有一名律師不能會見犯人。李勁松於是在周二上午與另一名律師再次前往監獄會見陳光誠。
本台周二下午多次致電臨沂監獄,但電話沒有人接聽。
陳光誠現年三十五歲。他因為揭露臨沂政府粗暴推行計劃生育而遭受遭害,自前年八月被軟禁在家中,至去年三月被捕,後來被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入獄四年三個月。他兩度上訴,但均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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