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頻傳貪污 雲南一縣長受賄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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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四日電)中國頻傳貪污事件,雲南省保山市龍陵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鍾磊收受賄賂,遭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新華網報導,雲南省保山市龍陵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鍾磊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或索要他人賄賂人民幣一百二十一點五萬元,近日被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十二年。

報導指出,法院宣判後,鍾磊表示服判,沒有提起上訴。

據報導,中國大陸各地頻傳貪污醜聞,包括長沙市第四人民醫院原院長陳玉偉受賄被判刑十年;安徽宣城市政協原副主席夏天爽涉嫌受賄一百四十餘萬元被起訴;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鉅額賄賂四千零二十九萬多元被起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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