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難瀆職官員多逃脫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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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陳蘇2007年5月23日華盛頓報導)中國的最高檢察機關稱,中國礦難瀆職犯罪人員被免刑或緩刑的比例高達95.6%。勞工權益人士認為,本應為礦難負主要責任的瀆職官員居然絕大多數逃脫了法律制裁,這會使中國礦難頻發的局面持續下去。

*免刑緩刑比率高得驚人*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在《檢察日報.廉政週刊》上發佈了《檢察機關立案查處事故背後瀆職犯罪情況報告》。報告稱,全國的檢察機關介入重大責任事故1383起,這些事故共造成3970人死亡,806人重傷。這份報告說,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往往是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相關聯。

但是,報告說,數據分析顯示,對瀆職犯罪有輕判的傾向。在已經做出的刑事判決中,被判免予刑事處罰和宣告緩刑的比例高達95.6%。中國官方媒體在報導中舉例說明,2006年5月山西省左雲縣發生導致56名礦工死亡的重大礦難,法院在2006年底宣判時,人們驚奇地發現,12名失職瀆職官員中,竟然沒有一人被處以死刑。

*若拿出嚴打異議人士勢頭不至如此*

旅美自由撰稿人劉懷春認為,這種局面是中國政府不尊重生命制度造成的。另外他認為,中國政府對那些造成大量礦工死亡的貪官污吏也根本沒有決心嚴懲他們。劉懷春說,如果中國拿出針對政治異議人士嚴打的勁頭,來嚴打貪官污吏,中國的礦難形勢早不會像現在這樣嚴峻。

他說:“政府為甚麼嚴打?他們就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權力。六四為甚麼要進行屠殺,就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權力。可是對這些玩忽職守的官員,政府認為,要是對他們嚴打,就會危及職權了,所以不會對這些玩忽職守的官員採取真正的措施。”

*每年五六千礦工喪命鮮血染紅煤炭*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2006年底說,中國每天都有320人因為生產事故喪生,2006年一年就有11萬人死於生產事故。而中國安全生產問題最嚴重的是煤礦業,有人形容中國的煤炭已被鮮血染紅。中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是全球最高的,官方的統計數字是,每年有大約6000名煤礦工人死於礦難。

礦難發生後,一些礦主受到制裁。山西省晉城今年3月發生了一起導致21人死亡的礦難。中國媒體報導說,其煤礦投資人王建軍被判無期徒刑, 礦長和副礦長分別被判20年監禁。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李毅中2007年4月被媒體引述說,他看到消息“非常振奮”,認為這是對社會發出的一個很好的信號,是“重典治亂”。

*依法懲處瀆職官員才有希望*

中國勞工觀察主席李強說,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為了治理煤礦安全生產的問題,想出了包括關閉小煤礦、懲治煤礦主等很多的辦法。但是,李強認為,如果中國目前制定的針對瀆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無法得到有力執行,單單懲辦礦主的作用不會很大。

他說:“政府先要治官,如果他只治煤礦主的話,就不是治本。煤礦主的真正後台老闆是這些地方官員。抓了一批煤礦主,下一批還可以去。如果現在的法律沒有辦法執行的話,就是變相縱容煤礦惡性事故的發生。”

中國勞工觀察主席李強說,如果中國不改變其制度的話,仍然讓地方官員控制資源、濫用職權、缺乏監管,一些官員甚至索賄受賄、權力尋租、權錢交易,那麼中國的煤礦事故頻發的局面就會長期存在下去,而不會像李毅中所預期的那樣,可以在10到15年的時間裏結束安全生產事故頻發期的局面。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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