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藍孝威報導)企業主管如果遇到手下愛將提出辭呈,要如何才能留住這些核心人才,維持企業競爭力?人資專家建議,應該採取胡蘿蔔和棒子並用的策略,除了提供優渥的薪資待遇,也要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環境,同時訂定「競業禁止條款」或「強制雇用條款」,讓優秀人才不敢違約。
職場人才會產生流動,是一場外界拉力和內部推力,兩股勢力的拉鋸戰。BenQ人力資源處資深協理童文池表示,外界競爭公司的挖角或是因為員工搬家、出國唸書等因素而離職,固然難以抵擋,但公司內部可以儘量降低把員工往外推的力量:「公司可以從管理面、制度面、工作面、環境面來下手,總而言之,最重要的就是,企業是否有一個很好的價值觀。」
1111人力銀行副總吳睿穎提醒企業主,找出員工離職的真正原因,才能對症下藥:「員工離職的兩個主要原因:第一,員工看不到公司的前景;第二,和主管或同仁理念不合。」
經建會參事林大鈞建議,企業可以和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規定員工在離職後一段時間內不得到對手企業工作,或是簽訂「強制雇用條款」服務一定的年限,讓企業更捨得花錢培訓員工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