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1日訊】據可靠資訊,「中國人權」經歷上一次風波之後,將於不久的2006年1月初,準備著手作如下「改革」(準確說應稱為」安排」):原任主席劉青「體面」地離去(不管叫做「退休」也好,「辭職」也罷,總之是走人了),但以高薪聘請的譚競嫦(現任執行部主任)為主幹的劉青原班人馬,仍基本上不變動。同時,現有規章亦可能作相應文字上改動,等等。若這樣,會讓世人感到很遺憾,因為,這分明是一種「換湯不換藥」的「改革」!
如果,以.伯.老為主持的美國籍理事們,覺得自己實力在握,不管玩弄什麼一套在外人看來傻透的招術,亦都能穩坐釣魚臺。若如此,他們又將犯下第2次本質性的錯誤。這將使「中國人權」失掉峰迴路轉的真誠改革的機會。而一切自作聰明的假改革舉措,最終都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除此,再不會有第2種結果。
那麼,怎樣才是真正的改革呢?對此,我們作了基本設想,現扼要地提出來,供大家參照與討論。若有不對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1、如果,真心實意地改革「中國人權」,就應當首先在人事安排上,做出挽留(請回)原先提出辭職的理事們。因為,中國多年來的人權民主運動實踐證明,這些人基本上都是中國的良心體現者。若排除了這些中國良心,「中國人權」組織等於丟失了自己的靈魂!那麼,它將不再是原初充滿正氣的「中國人權」了。因而,它亦不再那麼名實相符!它的公信度,亦必將隨著大大降低!
即使不論是非地退一步說,一個組織內部相互容納自己的反對派,讓組織多元性地存在,正是一個健康化組織的體現。更何況這些理事們,原本是因反腐敗遭算計而猛醒,並且不願再充當」暮捐花瓶」而憤憤表達抗議,才提出辭職的。
2、其次,新任「中國人權」主席(這個職務名稱的」官本位」氣味大濃,應考慮改一下)應由理事會成員中以差額選舉產生。而決然不可再鬧出那種令世人笑掉大牙的醜聞一一由前任主席物色人選,然後放置辦公室「培養」(若干年)出來。同時,其他工作人員如執行部主任等事務官,由工作人員範圍或更廣泛範圍內競標產生,再經理事會批准聘用。而解職、解聘等,同樣按照非營利組織既定民主程序進行。
3、「中國人權」本是中國人自發組織起來的中國的人權組織,而不是國際性組織。所以,其總部在今後條件成熟時要搬回國內,其主要負責人亦應由中國人擔任。但在當前情形下,國際人士可以適當擔任某些職務,卻決然不應發生喧賓奪主與仗勢欺人的現象。這些,也應當設計有效的制度,予以確切保障。
4、其他組織制度設計,亦均應按合理分權、有效監督、明確分工負責等原則為準繩,才可杜絕腐敗因素的侵蝕,從而使組織健康存在與開展。這裏,關鍵在於文明制度的基本完善與組織成員素質基本優良。離此,一切無從談起。
可能有人對此提出質疑:上述改革內容雖然黑白分明、是非清楚,但肯定不合伯老等美國人的心意。因而,好歸好,卻行不通……。或者,他們若因此而離去,致使「中國人權」斷了財政來源,最終像其他海外民運組織一樣窮困不堪,而難有作為了。
對於這類質疑,我們不與認同。因為它的結論必然是:還是來一場「丟車保帥」的「換湯不換藥」的「改革」為好。因為,這樣可以維持財源;有財源才能腰粗氣壯……。
我們以為,美國是主持正義的自由民主法治的公民社會,它的富豪精英們多數是具有現代道德涵養的知識份子。例如,比爾.蓋茨這樣的樂於作公益捐助者的,大有人在。而富有正義感的學者與人士,例如林培瑞先生等,亦不乏其人。所以,只要「中國人權」實行真實的改革,發揚正義、正氣,切實地體現出了人權、自由、民主等理性氣質與訴求,相信是能夠贏得海外各界的廣泛同情與支持。並且我們也相信,伯老是富有正義心的聰慧老人,他不大可能儍得一錯到底。即便退一萬步言,他老人家如果真要離開,亦決然不意味著」天會塌下來」。這裏的關鍵問題在於,中國人權事業的正義性是否得到張揚與「中國人權」組織的公信度如何,以及其他行止能否得當,等等。反之,如果演出一場假改革之後,雖然保住了原有財源,但這對於中國人權事業來說,又有什麼意義呢?這不僅僅沒有意義,反而從根本上說,是一種敗壞與損害!
(12/30/2005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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