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5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一名30歲男子被控一項處理贓款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個月。
案情透露,本地一間銀行於去年10月5日向警方報案,有銀行客戶被一個冒充該銀行發出的電子郵件詐騙。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探員於10月6日拘捕一名30歲男子,他其後被落案控以處理贓款罪名。
調查顯示他透過ICQ向一名涉嫌與冒充該銀行電子郵件有關的陌生人提供自己的銀行戶口,獲存入42300百元,然後根據指示,扣除所收款項的百分之五後,將餘下的40185元匯往俄羅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