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7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中國大陸建國以來全國最大的承德文物盜竊案一審判決,李海濤犯盜竊罪,被判處死刑;另四名被告判監2至7年。
新華網報導,被告李海濤在1992年至2002年擔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保部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塗改文物檔案,瘋狂盜取外八廟文物庫內的館藏文物。共竊得乾隆粉彩描金無量壽坐像、紫金嵌松石無量壽佛等館藏文物及文物部件259件。李海濤獲贓款320多萬元人民幣和7.2萬美元。案發後,尚未賣出的文物已經全部被公安部門追繳。
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李海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四名被告王曉光、閆峰、張華章、陳鳳偉倒賣國家文物,從中牟取利益,判監2至7年,並罰款1萬元到10萬元人民幣。
法庭宣判後,李海濤和閆峰對判決不服,當庭表示上訴,其餘3人表示服從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