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1日訊】我用了近一個月的時間,對陝西民工進行了一次系統的調查。調查的結果令我吃驚。本來我想,民工問題不過就是缺乏法律保護的一個弱勢群體而已,如果能夠從法律的角度對民工進行保護,也就解決了這個問題,可是,通過調查,我發現,問題並非是法律保護的問題。甚至我認為,中國也不是法治的問題。依法治國解決不了中國的現實問題,中國的問題不是依不依法的問題。
現實的情況是,法律不但沒有保護民工,侵害民工權利的恰恰就是現行的法律。這是危言聳聽嗎?我們來看看實事是怎樣的吧。
1、民工無法進行訴訟。在我的調查中,很多民工遭受到拖欠工資和無理克扣工資,甚至被拒付工資。這種情形只要進行訴訟,在法院就會討回公道,即使仍然無法拿回工資,那是因為法院的執行能力和償付人的償付能力問題。可是,問題不是出在這里,而是出在民工根本無法起訴,根本無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首先,幾乎沒有民工與雇主簽訂有佣工合同,特別是那些跟隨工頭打工者,或是那些零星打工的民工,要他們簽訂合同就等於要他們失去工作的機會。沒有哪一個雇主願意受到合同的限制。沒有合同,用什麼來起訴呢?法律一如何來保護他們的利益呢?
2、事故中都是政府和雇主聯合起來對付民工,民工從來沒有被提醒在處理事故時可以聘請律師通過法律進行自救。政府的救助補償決定被作為一種最後的裁定強制實施。有這樣一個案例,一施工現場護坡牆體坍塌,造成七死六傷,政府不僅不支持死傷者,幫助他們獲得合理的和充分的補償,反而要求施工單位盡快平息事件,並且把事故定性為自然災害,以減輕施工單位的賠償負擔。既然是自然災害,政府卻沒有對死傷者進行一分錢的補償。在大部分民工受到傷害的事故中,政府扮演的都是一個保護傷害者的角色,而沒有盡到其保護受害者的職責。
3、民工是地方政府管束、限制和打壓的群體。某地一繁華街口,有一個自然形成的民工市場,每天大清早到中午之前,有大批民工到這里來等待別人雇佣零工。奇怪的是,政府不是對這一市場進行服務、管理、使之更加有利於民工的求職,卻常常派執法人員來驅趕、遣散這些民工。我通過調查知道,政府根本沒有給他們安排合適的市場,也沒有派人來管理和服務。有的地方政府甚至限制民工在某些行業打工,在某些地區打工,限制他們在某些地方行動的自由。
4、民工群體雖然已經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一個發揮著重要作用的群體,可是在權利和地位上始終沒有引起政府的重視,政府反而成為限制民工群體發展和完善的主要對立面。民工們沒有自己的組織,一些地方民工在外地建立同鄉會,也成為政府打擊和敵視的對象,而政府又不允許民工成立自己的工會,雖然中國的工會本身就是一個問題,可就是連這有問題的工會,也不允許民工參加,更不允許民工們組建自己的工會了。
5、民工是什麼?政府從來不對民工進行定性,他們一直就象是偷情的情人,過著沒有名份的生活,在社會上就如同罪人一樣屈辱地生活著。從歷史上來看,49年後,民工就一直存在,只是那時的民工與現在的民工完全是兩個概念。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民工是由政府出面向農村征調的臨時雇工,用來開礦、修路等。一旦這段工作完成,他們就哪里來,哪里去了,這些民工大多是掙過分的,只有少數能夠直接賺到現錢。而現在的民工是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因為生活所迫,不得已離開農村而受雇於他人為他人做工的人。他們中最集中的是做建築工人和礦工,約佔40%左右,其他的則做各種各樣的工作,女性則主要在服務業打工,也有少部分從事色情行業。
6、從事色情行業的農村女性,則要受到多重的盤剝。一是老板,二是黑社會、三是公安。在沿海城市,有一批專門依靠女性賣淫為生的人,這一群體以內地打工者、退伍軍人和當地流氓為主,有的一人控制著兩三名女孩子,多數則一人控制一個女孩子,他們不願意回鄉過苦日子,找不到好的工作,又不願意去做苦工,就合伙劫持女孩兒,有的聲稱能夠保護女孩,有的則威脅不同意就讓女孩做不成生意,迫使她們就範。老板的盤剝已經是十分正常的了,而公安方面的盤剝則是她們最難以應付和最殘酷的。公安方面每隔一段時間對她們進行一次抓捕,然後通過罰款放人,那些拿不出錢的就送去勞教。那些受了罰的,則放回去繼續做生意,等到差不多賺了夠他們罰一次的錢時,會再次被抓捕,再罰款,就這樣循環往復,成為公安內部違法者的搖錢樹。執法者成為對她們最大的傷害者。那些公安內部的違法者因為品嘗到了甜頭,便越來越起勁,胃口越來越大,最後就發展到對所有農村外出打工的婦女下手的地步。比如前段時間的處女賣淫案,就是明證。
從這些方面來看,侵害民工權利的,不是別人,正是政府自己。所謂依法行政,不是指政府能夠依據法律辦事情,而是指政府中的一些機構和人員,利用法律的正義性質做掩蓋,來達到其非法目的。(//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