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公所會議 貸款決議引發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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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訊】記者楊天儀報導/6月22日晚﹐中華公所(簡稱CCBA)有四十七位議員出席會議﹐因為前次會議表決通過之貸款案引發爭議﹐本來預期討論的提案都被擱置。

黃氏宗親會主席黃立輝及黃國瀚議員對今年三月份的中文會議記錄提出異議﹐認為中文會議記錄並無完全反映出英文會議記錄的內容﹐有些細節被漏掉。針對上次會議決定CCBA將貸款五十五萬元的合約﹐在中文記錄中﹐這筆貸款為三十年期﹐年利一厘 ﹐三十年後本利歸還﹐並無附加條件。在英文記錄中﹐有六項記錄﹐其中的第四及第六項說明﹐CCBA願接納此貸款﹐附加條件﹕授權主席或職員中任何人可以簽這份合約﹐並同意放棄對貸款公司華人投資公司(簡稱CI公司)與其他兩家相關公司CIG及CILP在林肯街一號銷售利潤中CCBA應得的一成利潤的索償及法律追究。黃立輝認為會議中並無對以上條款的討論﹐在中文記錄中也無反映﹐而他認為這一成利潤約有四百萬﹐因事關重大CCBA的相關職員有欺詐議員的嫌疑。

陳仕維解釋﹐他上任至今已強調會議記錄以英文記錄為主﹐中文只是簡述內容作參考之用﹐在中文記錄中也附註「詳細情形請參照英文記錄」。而三月的中英文會議記錄已經寄出﹐四月開會時並無人提出異議﹐因此並無欺詐的事實。 負責此案的陳家驊議員說﹕雷玉霞英文書記在當日用中文向議員逐條解釋英文文件中的內容﹐經大家討論及咨詢後﹐當事人離場﹐眾議員表決。陳對黃提出的「欺詐」一語表示抗議﹐因涉及攻擊當事人人格﹐並指出黃當時並無出席會議﹐質疑黃得到以上信息的來源。

梁添光說﹐當時投票時他並不清楚附加條件﹐按中文記錄所述的條件非常優惠﹐所以投票同意。他表示希望主席能追查這一事件。前行政主任朱自律則認為既然已用中英文解說、且已表決通過應無須再追究。

應部份議員及主席的要求﹐陳家驊議員解釋了林肯街一號銷售利潤的來龍去脈。在97年及98年﹐當時的兩任主席梁添光及陳志航都曾經在律師在場的情況下作供﹐承認CCBA並無投資CILP公司﹐CILP公司本應承捐出其純利一成給CCBA。但CILP在建樓過程中虧損 根本無利可圖。現借款給CCBA的公司是另一家CI Assoc. LLC公司 (簡稱CI公司)﹐CI公司同意將一成純利捐給華人社會而非CCBA。今年二月當林肯街一號以七億美金售出給美國金融信托基金(American Financial Trust)時﹐CCBA試圖說服它將一成純利捐給CCBA時﹐市政府則認為應以借貸而非捐助方式更合理。今年3月5日﹐CI將紅利的一成82萬交與波士頓重建局﹐波士頓重建局將其中55萬借給CCBA用于歸還國寶銀行貸款﹐(其餘款項仍在波士頓重建局)﹐而所有這些情況也都有向政府彙報。

陳仕維最後總結﹐CCBA的55萬貸款協議在議員大會時已經通過而且款項已經交付國寶銀行﹐該決定是否合理可成立委員會進一步研究。至于林肯街一號利潤一事陳家驊議員亦已經解釋清楚﹐而且CCBA也已經發信給麻省檢察廳解釋過事件的來龍去脈﹐至今麻省檢察廳也並無問題。至于傳聞中的四百萬利益並不存在﹐CI的一成純利為82萬﹐波士頓重建局亦清楚該款項﹐希望議員們不要被傳聞中的巨額數目迷惑。陳最後重申議員應養成習慣以英文記錄為參照。◇(//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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