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導/桂林發生類似雲南涉及港人的股票欺詐案件,但法庭的裁決卻迥異。廣西桂林中級法院近日分別對在內地進行非法股票交易的一名香港人和一名內地人判刑,港人被告趙宇昶先前被法院一審判處六年徒刑,經上訴後,桂林市中級法院日前終審改判四年徒刑,罰款七百萬元人民幣。
據中新社引述法院指控,香港人趙宇昶、柳宇昂(另案處理)勾結內地人郭勝(判刑三年、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尹劍剛等人,在桂林進行非法證券股票交易,以模擬股票交易名義規避有關部門檢查,以提供良好的設備環境、違規T+0交易(即當日交易)、五倍融資作本等手段作餌,幾年來引誘六百餘名受害人投入保證金近二千萬元人民幣。中新社未詳細報導受害人被欺騙了多少錢。
在雲南股票欺詐案中,香港居民蔡偉仁由一九九八年開始非法集資四百九萬多元人民幣,詐騙股民二百多萬元人民幣,被雲南高級法院終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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