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常鵬編譯報道) 新一波全球唱片業對計算機文檔分享服務的法律訴訟已於11月29日在澳大利亞悉尼(Sydney)展開。推出廣為使用的分享軟件–Kazaa的業者,被指控侵害民事著作權而出庭。
據美聯社11月26日報道,由澳大利亞主要的唱片業者所成立的「音樂業盜版調查組(Music Industry Piracy Investigations)」的總經理麥克-史貝可(Michael Speck)表示:「我們並不是要杜絕Kazaa軟件,只是針對利用它所從事的非法活動。」
Kazaa軟件為沙曼網絡公司(Sharman Networks Ltd.)所擁有,該公司堅稱雖已警告其使用者勿從事音樂盜版行為,但他們無法控制用戶的個人行為。透過該點對點(peer-to-peer)分享軟件,Kazaa使用者可免費的相互交換歌曲、電影及電視節目,而不必支付任何版稅給著作權擁有人。
美國的影音業者已經控告過分享軟體業者,但加州的兩個聯邦法庭皆判處Grokster Ltd.與 StreamCast Networks Inc.兩家公司不必為盜版行為負責。渥太華大學(University of Ottawa)法律教授麥克-蓋斯特(Michael Geist)指出,雖然美國的判決應不會影響到澳大利亞的結果,但一般會循軟件開發業者不必直接為使用者的行為負責的原則;就像不能因為有人使用複印機複印,而怪罪於複印機業者。
2003年12月,荷蘭的最高法院曾判決Kazaa軟件不必為著作權被侵害負責。但在澳大利亞的個案中可能會有差別,因當地的唱片業者引用了一項特殊的法律,它允許著作權訴訟當事人可逕行採證。調查組人員今年初已查獲數起公司及個人連結至Kazaa的證據。法庭的電腦分析師將是該案的第一位原告證人,他將向法官莫瑞-威爾寇克斯(Murray Wilcox)陳述突襲檢查所發現的事實。
該案預計明年才會有判決,若威爾寇克斯法官判沙曼公司必須為音樂的盜版負責,則會另舉辦一場聽證會來決定損害範圍與賠償事宜。(//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