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亦武:盜墓賊田志光

廖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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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農民田志光,以「盜墓賊」收監,其實連墓邊都未沾。其在獄中飽受酷刑,毀了一生。

採訪緣起:

33歲的田志光尖嘴猴腮,在上訪群體中以「盜墓賊」而聞名,其實連墓的邊都不沾,只是曾經從自家屋基下挖出過兩壇金元寶而已。按他引述的算命先生的說法:「農民嘛,世世代代就這土命,老老實實一分一文掙血汗錢,沒事;可一雙繭疙瘩手一摸貴重東西,准出事。」

2002年11月22日傍晚,我騎著自行車不斷在成都文武路省高院一帶兜圈兒。秋風蕭瑟,上訪人員幾乎都回住地,連擦皮鞋和乞討的都離開了這條背巷,去熱鬧的地方了。田志光卻冷不防冒了出來,招呼我,並對我的身份提出質疑。依我的經驗,並從田某臉上明顯的饑色中就能辨出,此舉不過是一種以攻為守的搭話方式,其真實目的為藉機討兩個飯錢。於是直奔小麵館,田某三大碗湯麵下肚,就開始憤世嫉俗。我以「盜墓」挑之,他拍案叫屈,並講起了進出收審所的「還魂記」。我數次頭皮發麻。

田志光:這一段日子,我老是看你在高院周圍竄來竄去,說你是記者吧,可從不見有啥報導弄出來;說你是別有用心的壞蛋吧,也沒有煽動、挑撥的行徑。你到底是做啥的?

老威:你覺得呢?

田志光:大家覺得你的身份挺神秘。

老威:你更神秘,據許多人介紹,你和我們這類伏案的文人一樣,白天睡覺,夜裡上班。

田志光:你別聽他們胡說八道!

老威:我家住二環路以外的黃忠小區,以前是黃忠大隊,據說《三國演義》中蜀漢五虎上將之一的黃忠死後就葬在這一帶。你若要找我,或提供進一步的冤案線索,就打這張紙上的電話。整個黃忠小區,上千戶人,就我一戶,半夜三點以後還亮著燈。另外,我提供一點與你相關的信息,就在我樓下,就在一大片臭水溝交錯、垃圾困繞中的農舍底,最近有震驚世界的發現——繼廣漢三星堆之後的最大的巴蜀石墓葬群,短短幾個月,已從這兒挖掘出3000多年前的珍貴文物200餘件……

田志光:我看過報紙,就是金沙遺址嘛。這跟我有啥關係?

老威:你是這方面的行家,你想,在遺址上面住了幾輩人的農民們多後悔,本來價值連城的寶貝就睡在自己的床底,可一轉眼,連房帶床遷了,寶貝叫國家給掏了……

田志光:老威同志,你拐著彎兒套我幹啥,有屁就放吧。我不是盜墓賊,雖然上訪人士都這麼開玩笑,但國家的東西,哪怕爛在地下一萬年,我也不會去沾一指頭。

老威:這麼說,我把玩笑當真了?對不起。

田志光:不是我不想發財,而是沒本事,沒財運。上一次,你和老王聊天時,我在旁邊,給過你申訴材料。我是宜賓江安人,夕家山二村六組,世代務農。我們那一帶,清朝時出過舉人,他選了一塊風水寶地修大宅子,傳了幾代,現在都全國聞名,叫夕家山民居。幾千隻白鶴棲息在民居中央的村子裡,所以又叫仙鶴山莊。我家在鶴莊的西北角山坳裡,父母健在,兄弟三人,老大已成家立業。1993年,我24歲,按農村習俗,早該成親了。我和對像好了一年多,因夕家山是遠近聞名的富裕之鄉,附近鄉民每年撿幼鶴和鳥蛋都要弄不少外快,所以她也想盡早嫁過來。總之,那年秋涼農閒,家裏湊足5000元錢,就請齊匠人,準備接老屋一角建新房。我和弟弟親自領人挖基腳,不料緊挨著老屋地基,竟挖出兩個大罈子,抱進屋揭開封口一摸,裡面全是黃燦燦的金元寶!

倒出來洗乾淨,排在桌上一數,足足一百錠。一家人一下子暈了,眼花繚亂,以為這一來,下半生不愁了。誰料隔牆有眼,匠人見我們抱著罈子進屋,就趴過來透過牆縫認了個准。

這三個狗日的,見財心頭來火,也不打招呼,就直接去鄉派出所報了官。一溜煙功夫,警察就來了,把警車停在公路上,穿過小路,從四面包抄。當時我一家5口正圍著金子,頭碰頭的看,歡喜得氣也粗了,渾身抖個不停。正在做夢呢,門窗和房頂哇哧一聲全亮了,猶如天兵天將,屋裡全站著端槍的警察和聯防。二話不說,人髒俱獲,金元寶入壇抱走,爹媽、我、弟弟和一個小侄兒全用一根繩串著捆了,解往派出所。

在派出所審了一夜,爹媽和侄兒與金元寶案無直接關係,就取保候審了。我和弟弟被轉到宜賓城裡的收審所。審訊人員換了一撥,三班倒,對我們進行突審,逼著承認「盜墓」。一個姓白的主審官還拿出一錠元寶讓我仔細認,原來上頭刻著「大清同治六年夕氏」幾個米粒大的字,出土時由於太高興,竟沒認出來。

我連喊冤枉,並咬死是在自己屋基下挖出的。主審官冷笑說,這明明是舉人墓裡的東西,難道金子自己會長腿,跑到你家裏去?他還說,我老家周圍有不少明清時的古墓,可百分之七、八十都被盜過,這次查獲的金元寶只是一條線索,政府一定會順籐摸瓜,一查到底,把有組織的盜挖文物的集團全部消滅。

我完全懵了,絞盡腦汁也弄不清是咋回事,主審官說,你就竹筒倒豆子,痛痛快快地交待,爭取從寬處理的態度。我們曉得你不是主謀,連得力的嘍囉也算不上,那背後的指使人是誰?除了金元寶,還有哪些更為貴重的文物?例如瓷、玉、陶器等等。出手沒有?沒出手,又埋在啥地點?我雲裡霧裡,想編都編不出來,主審官說,沒料到你一個看起老實的農民,反偵察經驗還挺豐富,你不說,就永遠在這泡。況且,你們集團裡的人太多,總會有人搶在你前頭坦白立功,到時你就死定了。

老威:這些辦案人員的想像力很豐富。

田志光:看來這金子一半是福一半是禍,貪不得啊。

老威:你也承認貪了?萬一是你某個遠祖埋的呢?

田志光:當時一家子都樂暈了,來不及起貪心,也來不及想金子的來歷。之後落入火坑,按照算命先生的說法,農民嘛,世世代代就這土命、賤命,老老實實一分一文地掙血汗錢,沒事;可一雙繭疙瘩手一摸貴重東西,准出事。

我在收審所關了三個半月,渡日如年,被整蛻了幾層皮。開頭,承辦人員以為捉住了盜墓大魚,就給捨房裡打招呼,免過入房手續,沒挨打,天冷了,所裡還借了床公用被子給我。後來,他們搾不出啥乾貨,就示意管房政府要給點「顏色」。於是,房中老大命令打手補過手續。剮光我的褲子,按趴在地,房裡20多個爛賊由老大領頭,每個人上來衝著我的光屁股吐一口痰,踩上一腳。這一招叫「封幫主」,據說是金庸《射鵰英雄傳》中丐幫那兒照搬過來。接著,兩個賊扶起兩尺多高的塑料大馬桶壓住我,這一招叫「烏龜馱碑」,我手趴在馬桶底,稍一動彈,馬桶歪斜,打手就拿出踢足球的勁,朝面門踢,滿天金花,鼻涕,眼淚和血突突直噴,一會兒就淌了一灘,腦袋只能像龜頭出殼那樣向上硬扛著,臉、嘴才不會埋沒在血水裡,可是頸項硬久了,撐不住,就栽埋下去。

威:俗話說「毒如蛇蠍」,我看該改成「毒如人蠍」了。

田志光:這才開個頭。牢裡每日放兩次風,倒一次馬桶.我剛墊底時,桶是空的,接下來,上面八位加打手、閒客,一共有十幾個人朝桶里拉撒。每個人解手都要踩我,溫柔點的,踩肩和背,狠的就直接踩腦殼,叫「上馬石」。熬到晚上,桶重了,壓得我連連伸喚、求饒。可老大偏偏在這時要屙屎。別人屙屎都兩腳叉開,坐在桶口上,雖然增重,但腿畢竟要撐部份力。這老大,踏住我的龜頭,把兩個馬桶賊的肩頭當扶手,嗖地整個蹲上去,壓得我一聲慘叫!我雙手一頓猛抓,狂喊:「整死人了,整死人了!」

老大立馬下桶,把我弄起來封嘴,可值班政府已經聽到了,忙打開鐵柵門提我出去。渾身上下都被尿浸透了,好在值班的黃管理剛從警校畢業,人年輕,還比較正直,他吩咐勞改人員提了桶熱水,讓我洗澡,換衣,再詢問我咋回事。我痛得只能勾著腰,抱著肚子,但就是不敢說實話。黃管理見狀,把老大提出來,命令蹲在樓道上交待。老大滿臉堆著假笑說,可能是胃病翻了,田賊就突然抱著肚子在房裡打滾。黃管理轉頭問我是不是這樣,我只好含著淚點腦殼。黃管理鬆了口氣,給了我兩片胃舒平,然後警告老大:我曉得你詭計多端,下一次,房裡再發出這麼恐怖的聲音,你就啥也別解釋了,自己把雙手背過去捆一繩子。

老威:任何行當都有好人嘛。

田志光:我也認為到底挺過來了,因為回房時老大破例扔給我一個煙屁股,說:你沒翻水,算有種,休養兩天,去擦地吧。

老威:這有啥講究?

田志光:房裡最底一級是倒馬桶,除了睡覺和放風,兩個賊都面無表情,一左一右,全天候立在馬桶邊,上面幾位要大便,他們就自動肩併肩擋在前面,做扶手和屏風,上面咳嗽有痰,就直接牽開他們的衣領朝裡吐。我當時想,長痛不如短痛,我雖然馱了一天多的碑,死去活來,但總算升了一級,不用當人工廁所了。

老威:你倒會自己開解。

田志光:活地獄,只要栽進去,就是龍盤著,是虎臥著。你沒聽人講過,在當今社會,不蹲大牢成不了人。

老威:牢裡的玩意兒,我也略知一二,可這「烏龜馱碑」倒頭次聽說。看來,醫人的法子有限,整人的套路無底啊。

田志光:所以,我剛撅著屁股擦了幾天水泥地,收審所的坦白檢舉運動就轟轟烈烈地開場了。九個班,兩三百名賊都到放風天井集合開動員會,公、檢、法、司的領導由所長陪同,坐在桌子後。我們像軍人一般,盤腿而坐,挺胸抬頭。橫排豎隊,整齊得猶如刀切。領導們按照官帽子大小,一溜唾沫橫飛地演講下來,總體意思是號召眾犯抓住時機,坦白自己過去隱瞞的罪行,檢舉他人的犯罪,因為在坦檢運動期間,黨的政策很寬大,很仁慈;只要爭取主動,政府經過調查,屬實的,該殺頭一律刀下留人;該判無期的,就減為有期;該五年以下的,就酌情考慮監外執行。所長還特別提醒,坦檢及其寬大優惠政策只限兩個星期,過時不候,哪怕你跪著求政府要交待也來不及,該從重還得從重。

我們豎耳恭聽,不敢出粗氣,咳嗽和放屁。周圍三層樓佈滿崗哨,兩挺機槍架在二樓窗口,正對著我們。原以為,我就是一個普通的低擋人犯,不料,會快結束時,那位公安局領導突然叫:「田志光!」我回答:「到!」並站起來,啪的一個立正。局領導似笑非笑地說:「坐下吧!好好交待問題,懂嗎?」

幾百個賊中,只有我被公安局點名,於是轉眼之間,我就成所裡有「重案在身」的名賊,回捨房後,管房政府隔著柵欄門跟老大單獨嘀咕了幾句,就吩咐送信簽紙和圓珠筆,每兩個賊一套,分發下去。我被叫到牆角,老大單獨對我說:「你娃鴻運來了,今天公安局的處長開金口,只要吐了渣,包你明後天就回家。」我說:「沒有渣可吐。」老大說:「腦殼咋不開竅?坦檢一年才搞那麼兩三次,許多人想碰還碰不上呢。」我不明白啥意思,老大悄悄說:「這些承辦人,個個都是騙人精,要在平時,你若中套招了,刀把子就捏在他手中了——坦白從寬,腦殼飛上天嘛。只有在運動期間,他們已向社會公開承諾過了,所以不能反悔。」我被弄糊塗了,老大不耐煩地把紙筆塞給我,還嘮叨:「我曉得你案重,吐嘛,把責任推給在逃的同案嘛。如果夠朋友,也把某個漏網之魚分點來,我去檢舉立了功,也好減點罪。」

沒法子,我只好像其他賊一般咬筆桿,把地基中挖出金元寶的事再寫一遍。上面幾位和打手像古代考場的監視官,在眾賊前後繞來繞去。經過半天的煎熬,結果,大半的卷子合不了格,老大大怒,命打手挨個猛踢「考生」的背部;接著坐著作文的資格被取消了,大伙跪了兩排,把紙舖地上,彎下腰重寫,好像電影演的古代公堂中犯人都這麼在巡撫跟前簽字劃押,這不是一兩秒鐘就完事,而要耗幾個小時!

寫暈了兩個歲數大的人,拖到馬桶邊,舀水潑醒,就拳打腳踢,然後再把紙筆塞過去。老大審卷時,就從上往下溜幾眼,馬上就下評語:「不夠重大!」「不夠刺激!」「簡單了!」「輕了!」「媽×還是輕了!」

整到後來,大伙為了過關,只好憑想像胡編亂造,姦殺、偷搶、黑社會、爆炸、生劈活人、盜國庫,應有盡有。我出生農村,編不來,塗來塗去就那麼點貨,終於把上面惹毛了,老大坐在被子疊成的「真皮沙發」上,邊抽煙邊宣佈:「你耍我?老子背後是人民政府,曉不曉得?」接著就拿煙頭直戳我的左眼,我一閉,煙頭就燙著眼皮,吱吱直冒煙,我痛得剛喊出聲,打手啪地用橡皮膠布封住了嘴。老大說:「又想學黃牛叫?整。」我抱著腦袋在地上滾,像一只超級足球,被20多個賊踢了10來分鐘,老大撕開我的封口膠:「招不招?」我爬起來向他磕頭說:「我的爺爺,我已經招了嘛。」

打手用兩根竹筷撬開我的嘴說:「這根舌頭還頑固嘛。」就一一接過上面遞過來的五、六顆煙頭往我口裡扔,我燙得要吐,但脖子和下巴都讓人卡著,吐不了。我口鼻冒煙,不,我渾身都起火了。老大問:「招不招?不招,就把這一盒煙吞下去!」

估打成招,我馬上承認我盜了墓。打手問:「共幾次?」我伸出8根指頭。於是拿過紙筆開寫,不,開編,人急了,雖然文筆不通,也能編得活靈活現。從15歲開始,我盜了9年墓,工具是鐵釬子,撬棍,二錘和手電筒。每盜一個古墓,我就把到手的金銀珠寶和大量叫不出名字的東西就近埋在一個地方,作一個標記,過一年半載,待風平浪靜時再挖出來。

我甚至想起老家的陰陽先生,並把他擇墳地用的風水羅盤也寫進交待中,我就是用羅盤探明「貨的多少」,以及方位。

開晚飯前,老大眉開眼笑地把材料上交,作為補償,我得到一份辣椒回鍋肉,肚子餓極了,但滿嘴燎泡,每嚼一下,都鑽心地疼,這頓飯,我一口血一口淚地吃了兩個鐘頭,這是所里特別吩咐的,讓我填飽了,才有精神應付夜審。

第二天,政府晾了三碗稠稀飯,很有耐心地勸我吞完,才把我拷上警車,一路朝江安縣城開,接著又出城送我回老家。在車上顛簸了四、五個鐘頭,過了夕家山,繼續朝我材料和口頭交待的藏寶地點去。翻了幾架山,我就胡亂指了指公路岔道,於是兩輛警車離開公路下坡,進入一條機耕土路。天黑了,找不到店吃喝,政府們就一人一個麵包,我也用戴銬的手捧著慢慢啃。車亮著燈又開了幾公里,終於在一家農戶門前剎住,沒路了。

好幾支搶指著我,他們一再追問:「到底在哪兒?」我都支支吾吾往前奔。車停在山腳下,七、八個人陪我上坡,深一腳淺一腳地亂走,我已被整瓜了,腦殼啥都沒想,就曉得見溝跳溝,逢坎跳坎。快到山尖了,斜坡上是一片收割了的包谷地,地的盡頭,有十來座野墳。

政府連喊「慢點」,並前後左右包抄著我。我已累癱了,就坐在一個墳包上。政府隊長忙問:「就埋在這兒?」我慌忙用兩手比劃個大圈,隊長就叫其他人從背包裡取出短把的軍用鐵鏟和一個圓圓的夜光儀器。我背脊骨發涼,開始意識到欺騙政府將帶來甚麼後果,就嚇哭了。

我邊抹眼淚,邊沿著那些野墳兜圈兒,假裝低頭在尋找。隊長叫端儀器的人跟在我後面,不曉得繞了多久,恍恍惚惚聽見雞都叫了,隊長終於忍不住,一把揪過我的衣領喊:「到底埋在哪兒!」

我像一泡稀屎淌在地上說:「我不曉得。」

隊長氣得當胸一拳,我顧不上痛,急忙爬起來磕頭作揖:「我該死!」

有個政府揚起鐵鏟,隊長攔住冷笑說:「我看你是在找死。」

回到車上,天已濛濛亮了,一路上,我都解釋、打抖。可政府再也不願聽了,到最後,竟然拿搶抵住我的太陽穴吼:「再哆嗦就斃了你!」

老威:你也把人家戲弄得夠慘了。

田志光:我不亂招,過得了關麼?

老威:你這樣照樣過不了關。

田志光:總可以緩口氣,否則吞一堆煙頭,我就燒成火爐了。

老威:接下來呢?

田志光:扔回捨房繼續坦檢,又馱了一次碑。天氣很冷,卻剮光衣褲,赤條條地站在馬桶邊做人體雕塑,24小時不准合眼。然後,點火燒腋毛、陰毛和腿毛。最毒辣的還是煙頭。其它部份燙得不過癮,就叫人把雞巴搓硬,燙龜頭。我痛得筋都縮了,大張著嘴,粗氣直喘,卻不敢出聲。

燙到第五下,雞巴軟下去了,打手把它扯出來,又抹又搓,也硬不了。最後,縮得就一顆胡豆大。老大說:「想當太監?那就成全你。」就把煙屁股整個戳進去,我一下子就暈了。

醒來,煙薰火燎的陰部腫得猶如一個大皮球,打手建議:「給這狗日的來點更細的活兒,燒耳毛、鼻毛和肛毛,再往裡頭放花椒。」我一聽,急得連喊:「招!招!全招!」

老大問:「還敢耍花槍麼?」

我喊:「再亂說,我媽就偷美國人!」

房內爆起轟堂大笑。老大拉我起來,讓打手給我敷消炎止痛藥,又放軟口氣說:「田賊你是一條漢子,!但你不招,大家日子都不好過嘛。」

我立即要過紙筆又寫。老大審閱了,又傳給上面幾位看。臨報告上交前還不放心地問:「這次肯定是真的?」

我說:「上次也是真的,不過一時迷糊,把藏寶地點搞錯了。這回千真萬確。」

老大說:「那你在材料末尾寫上:『若說假話,任憑人民政府處罰,槍斃也無怨言。』」於是我就一字不漏地添上。

老威:你膽子夠大的。

田志光:「房裡的刑太陰毒,最堅強的共產黨員都熬不過,更別提我這樣的農民。我明白,一帶上政府去尋寶,來回起碼得耽誤一天一夜。在這期間,我至少不挨打,不受刑,還有好吃好喝,至於後果,我沒功夫考慮。況且有啥後果?考慮了又咋樣?反正都進了鬼門關,我已經是最慘的鬼了。

老威:你應該借坦檢機會,重申你的冤情,也不至於在地獄裡越陷越深。

田志光:沒人信,寫了白寫,連老大一關都通不過。所以我只能主動積極地領著人民政府去尋寶。這樣反覆了三個回合,去的時候,我啥也不想,啥也不怕,該吃的吃,該睡的睡,可空手而歸時,我怕得要死,每邁一步腿都抽筋,政府都快氣瘋了,沿途又打又踢,還把鋼銬子朝手腕裡死掐,但不算啥,同爛賊的整法相比,小菜一碟罷了。

刑罰一套套搬出來,我在房裡昏天黑地過,每次醒來,我都想,快死了,這次怕撐不到頭了;弟弟就和我關在同一收審所,也不曉得他咋樣了。每次醒來,看見煙頭,看見竹籤子,看見馬桶和那一張張陰笑的賊臉,我都大喊:「招!招!全招!」可沒人聽我的。有個值班政府從房外過,我就不顧一切地撲向鐵柵門,伸出手去抓那褲腿,結果又被拖回來,壓腿,被幾個賊架起來,一二三朝前直甩過去,叫「坐飛機」。

老威:沒個完了?

田志光:我想也活不出去了。可某一天,坦檢運動突然停止了。老大被管房政府叫出去,回來後就一聲不吭。賊們見這勢頭,就盤腿穩坐。我習慣性地靠住馬桶,等待新一輪折磨,但啥動靜都沒有。就這樣悶了一上午,吹哨開午飯,睡午覺。奇怪的是,上面幾位都沒叫人服侍了,還對毛賊問寒問暖。本來按慣例,除了放風,毛賊是不准擅自在馬桶解手的,再脹也憋著;但老大和打手扶我起來時,連問了幾聲:「解手麼?」還有出房去天井開飯,本來該由毛賊替上面幾位換鞋,老大也客氣地宣佈「免了」。

老威:有首長視察監獄吧?

田志光:有。到了下午,所裡又召開全體人犯大會。規模和坦檢動員會一樣,上面照樣坐著前次列席過的公、檢、法、司的領導,只是頭上的橫幅由「坦白檢舉動員大會」改成「打擊牢頭獄霸動員大會」。領導的講話進行到一半,所長就叫「把觸犯刑法的牢頭獄霸押上來!」一共五個人,腳鐐手銬,他們被武警戰士摁倒在地,打開手銬,大紮了一繩子。這麻繩大扎非常厲害,扎完後,人的手腳反翹成一只船,只有胸部著地。不過,大扎一般不超過20分鐘,過了這限度,人就終生殘廢了。

原來在坦檢運動中,6捨整死了一個像我這樣人人喊打的「老賊」,是某國營廠礦的車間主任,因盜賣設備嫌疑進來。承辦人晝夜審訊,軟的硬的都撬不開嘴,於是就交給房裡的爛賊。此人命薄,先當胸吃了幾份「熊掌豆腐」,臉就有點發青;接著被命令趴在地上,打手跳起來抓住一人半高的肋巴天窗的豎條,然後引體拳腿,向下一個「千斤墜」,落在那倒霉鬼的後腰。只聽得哎喲一聲,人就不行了,腰踩塌了,渾身發紫斑。賊們忙呼報告,送往醫院搶救,半路上吐了幾大砣血塊子,嚥氣了。

兩個打手成了一、二被告,老大名列第三。據說後來,打手不服上訴,說是受老大唆使,不打人則要挨打,可這樣追下去,麻煩更大,因為老大又受誰的唆使?再說,有哪條法律規定在坦檢中犯人可以審犯人?

老威:據說這是牢裡的舊規矩,從清朝、民國傳到現在。

田志光:犯人中傳的牢規,哪怕年代再久,也上不得台面。所以,上面幾位一回房,就跪下向天窗連磕三個響頭,感謝老天爺保佑。老大說,這班房皇上不好當,火候拿捏不準,自己就栽了。他語重心長地叮囑手下,往後儘量把活路做細,在感覺神經豐富的皮毛上作文章。他還拍我的肩膀讚揚說:「還是田賊經整,扛了十來天,都沒出大事。」

打擊牢頭獄霸進行到第五天,房裡的紙筆就收回去了,因為沒有一個毛賊敢檢舉上面幾位。我也不敢寫材料,只求平平安安熬過去。老大對我還過得去,由於下身被整爛了,潰瘍,流膿,老大還叫人給我撒消炎粉。我尿頻,站在馬桶邊,雞巴又像針扎般不出水,老大也不催。

第六天早飯後,所裡的電喇叭響了,先放了一段音樂,然後宣佈獄霸們將在監內遊行示眾。上面幾位立即擠滿柵欄門,毛賊只好在二線墊腳參觀。隨著一陣叮鈴匡啷,獄霸們被勞改犯們用竹竿前後趕著,吆喝著,雙手提著70斤重鐐過來了,經過鐵柵時,他們就像演電影一般,一個個先站下來,面向大家高喊:「我是獄霸×××,作惡多端,死有餘辜,這就是我應有的下場!你們千萬莫跟我學喔!」然後,繼續被一根頸繩牽著過場,再到另一個鐵柵門前重複喊。

五個獄霸沿巷道來回走了十幾遍,喊了十幾遍,一旦跌倒,竹竿就如雨點般抽下去,直到打個滾,有爬起來。房裡就像過節一樣,有的毛賊不禁鼓掌叫好,老大回過頭掃了一眼才制止住了。

我在收審所呆了三個月,沒等到槍斃獄霸,就釋放了。我弟弟比我早放兩天,也整出了一身內傷。回到家,媽被氣瘋了,整天坐在老屋門坎邊,一動不動,屎尿就直接屙在褲襠裡。爸被大哥接去了,只隔三差五回到這邊,給媽煮一頓飯,讓她自己慢慢吃一個星期。我和弟弟本來是年輕人,有體力,不怕窮的,但是一進趟班房。背賊名不說,身體也垮了,比鬼還瘦,幹不得重活,一累,渾身都痛。

弟弟老是咯血,沒錢檢查,就慢慢拖;我尿頻了9年,可能是「烏龜馱碑」時把尿包壓破了。雞巴被燙狠了,硬不起來,花夢倒做得不少,但遺精也不硬,唉,我不能傳宗接代了,這筆債,得有人還。

老威:怎麼個還法呢?

田志光:我幹不得重活,只能到縣城乞討。有一天撿到一份廢報紙,看上面有老百姓狀告公安局的新聞,靈機一動,就換了件乾淨衣裳,去宜賓市律師事務所諮詢。我講著講著,想到自己原有的快樂日子,都準備建房結婚了,卻一夜之間雞飛蛋打,家破人亡。我還想到老屋門坎上的瘋媽,本來我該盡孝養老,卻弄得自身難保。新房的地基還在原地嘛,誰會曉得金元寶會害人嘛。我哭了,當著律師,一個勁地抹淚。

老威:律師咋說?

田志光:很同情我,但覺得沒法告公安局和收審所,因為拿不出他們傷害我的證據。

老威:你本人就是證據。

田志光:沒一處傷寫明了是政府整的,但我氣不過,仍然去告,法院卻不受理。於是我一級級上訪,告狀,要求吃人的公安局和收審所共同賠償我和弟弟20萬元,罪名之一是誣陷好人,動用肉刑屈打成招;之二是唆使人犯整人犯,把共產黨的專政機關變成了活地獄;之三是在中央不斷平反冤、假、錯案的同時,地方上卻不斷製造冤、假、錯案;之四是金元寶的去向是否向人民公開了?沒公開,承辦人就有私吞的重大嫌疑。

老威:你還挺有條理。

田志光:邊上訪邊學嘛。9年來,我最惱火的是此案沒有地方受理,這個黨是個冷血黨。

老威:令人髮指。但老田,我也實在想不出辦法為你討個公道,文人無能啊。

—轉載自《人與人權》2004年11月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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