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5日訊】備受社會關注的阜新「8、6」事件,案件主要責任人原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阜新鎮動物檢疫站站長梁世朋,於10月22日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同案犯包玉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據新華網報導,8月6日晚10時左右,原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阜新鎮動物檢疫站站長梁世朋,同司機王彙龍、種牛場工會主席包玉德、種牛場門衛趙建明,一起在101國道阜新巴斯營子路段,試圖攔截收購羊毛後路過此地的當地農民陳永清和他的兒子陳光駕駛的農用三輪車。梁士朋等人攔車時,沒有身著制服,沒有使用執法標志。攔截失敗後,梁士朋與包玉德開車駛到三輪車前面,下車從路邊撿起石頭擲向迎面正在行駛的三輪車。包玉德的石塊打碎擋風玻璃直接砸在陳光的胸口,結果造成陳光心臟驟停,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經調查瞭解,「8、6」事件的主要責任人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阜新鎮動檢站站長梁世朋,原爲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阿金糧庫儲備科科長,2003年4月任現職。曾因傷害罪于2003年8月2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此外,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縣長、常務副縣長均被記大過處分,並有可能被調離現任工作崗位;副縣長被記大過處分並撤職;同時撤銷縣畜牧局局長、縣畜牧局黨委書記的黨內外職務。@(//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