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週二(11月3日),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辦公室宣布,各選舉委員會需要向選民說明缺席選票不合格的原因,如果選民在11月3日及之後收到選票不合格的通知,有五天時間改正選票。
詹樂霞辦公室發文表示,今年總統大選的缺席選票(absentee ballots)數量創紀錄,根據紐約州法,地方選委會(Local Board of Elections)如果因為選民的缺席選票出現任何錯誤而拒收,需要告知選民原因,例如選民忘了在宣誓信封(oath envelop)上簽名,沒有完成「確認」或「安全」信封的手續。
此外,詹樂霞辦公室要求各選委會必須讓選民有機會在指定的時間內修改錯誤,以便讓選委會計算選票。各選委會還得儘快通知選民的缺席選票錯在哪裡,其中包括以下6種情況:
1. 宣誓信封沒有簽名。
2. 宣誓信封的簽名似乎與檔案上的簽名不符。
3. 宣誓信封沒有提供選民有人協助的標記。
4. 郵寄的缺席選票裝在未密封的宣誓信封裡,或沒裝在宣誓信封裡。
5. 宣誓信封由協助選民的人簽名,而不是由選民簽名或標記。
6. 選民沒有簽署宣誓信封,而是其他人在宣誓信封上簽名(即授權書)。
詹樂霞辦公室表示,因為今年要處理的缺席選票數量達到新高,選民很可能在大選日之後才收到缺陷通知。如果選民是在10月27日至11月3日之間收到缺陷通知,則有7天的時間解決問題,確保選票得以計算。
詹樂霞辦公室表示,如果選票是在11月3日當天或之後收到的,則選民有五天的時間通過電子郵件、郵件或電話通知選舉局以糾正紕漏。選民如果對缺席選票的通知和解決程序有疑問,可透過辦公室熱線提出投訴:1-800-771-7755,或發送電子郵件至lection.hotline@ag.ny.gov。◇
責任編輯:沁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