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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訊】香港交易所除牌諮詢文件造成仙股股災事件,令政府即將面對小股民的法律訴訟。十多名受仙股股災事件影響的小股民,昨晚舉行緊急會議後,決定成立一個為數五人的「五角除牌事件索償委員會」,向政府提出訴訟,追討在股災中的一切損失。
據太陽報8月3日報導﹐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表示,經調查後若發現股災涉人為疏忽,就應賠錢,最高賠三千萬元,但他沒有解釋為何賠償這個總數。
該批因仙股股災而焦頭爛額的散戶,昨在會上更一度鼓譟,炮轟港交所及證監會嚴重失職,沒有履行應有職責而導致小股民蒙受損失。
小股民諮詢的法律意見認為政府在法律上應要為是次股災作出賠償,股民可透過法律訴訟追討損失,不過協助該批小股民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最終仍希望透過與政府談判解決問題,但強調萬一談判破裂,將無可避免訴諸法律。該批小股民下周將約見港交所及證監會代表,商討解決方案。
出席緊急會議的小股民,在仙股股災中損失的金額由五千至一百萬元不等,其中小股民王福生便表示,他投資一百萬元購買股票,但自港交所的除牌諮詢文件引發股災後,其股票蒸發了四十萬元,「政府冇必要提出除牌機制,因為冇表現??股票就自然會執笠。」
法律界指勝算不高
而一名持有數十隻細價股的關女士,則要求政府以未推出細價股除牌文件前的價位,向股民作出賠償。
雖然陳偉業等諮詢的法律意見認為小股民可索償,不過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意見卻相反,指出投資者直接向港交所或證監會索償的勝算不高,反而上市公司如能成功向當局索償,投資者可能會間接得益。
黃國桐說:「股民同證監會、港交所冇直接法律關係,大家缺乏契約關係或誠信責任,所以股民直接採取行動有困難。如果證明港交所??今次事件對上市公司違反盡忠誠信責任,上市公司則可以告港交所話佢失職或者鹵莽,令上市公司蒙受損失。」(//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