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衝擊獨立職業市場引爭議

【大紀元2019年11月22日訊】(記者甄妮綜合報導)經過數小時的各工業貿易集團的證詞以及對新提案激烈辯論,上週四(11月14日)下午,立法者批准了州參議院第4204號法案(下簡稱S4204),該法案將把成千上萬的新州獨立締約方(independent contractors)、自由職業者(freelance)和按需經濟(gig economy)工作者歸為雇員。

該法案可能會對依賴於獨立締約方的企業產生重大的影響。例如DoorDash 公司、優步技術公司(Uber Technologies Inc.)以及來福車公司(Lyft Inc.)。優步公司表示將與勞工廳的決定進行抗爭。

據在線法律研究服務機構彭博法律(Bloomberg Law)報導,新州勞工官員告知優步及其子公司Raiser LLC,在過去四年中,由於他們的雇員被錯誤地歸類為獨立締約方,這些公司欠新州5.23億美元的雇員就業稅。除此之外還要支付1.19億美元的利息和罰款。幾小時後,參議院勞工委員會(Senate Labor Committee)就以3比1投票通過了此法案。

法案的發起人,州參議院主席斯威尼(Stephen Sweeney)在當天晚些時候表示,這些公司濫用獨立締約方定義,已經遠遠超出了獨立締約方的意圖。

最近,加州剛剛簽署了一項法案,名為《加利福尼亞州議會5號法案》,對公司何時可將其雇員歸為獨立締約方進行了限制,該法案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新澤西的S4204法案也涉及到了加州5號法案中所提到的多個方面。

新州參院的S4204法案對ABC分類標準(ABC test)進行了調整,該標準用於評判員工是雇員還是獨立締約方。測試A評估員工是否不受其受僱公司的任何指示或控制;測試B評估員工的工作是否屬於其受僱公司的「正常業務流程」之外;測試C評估員工是否從事受僱公司的業務或自己的獨立業務。

S4204法案對測試B進行了調整,不能因為員工提供的服務都是在其受僱企業的所有營業地區外,員工就可以免除其雇員的身分。該修訂反駁了優步的論點。優步稱他們的司機不應該被視為雇員,因為這些服務不在其「正常業務範圍」之內,優步公司過去一直主張免除《加利福尼亞州議會5號法案》。S4204還調整了測試C規則,如果某人確實為一家公司工作,同時也經營自己的事業,那麼只有當他們為受僱公司所做的工作與其個人企業中所做的工作「性質相同」時,他們才可以豁免雇員身分。

S4204的另一項修正案是針對房地產經紀人、會計師和保險經紀人等職業。

許多貿易團體都反對這一措施,例如代表新州大部分食品工業的新澤西食品委員會(NJ Food Council),新州美國汽車協會俱樂部(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 Clubs of NJ),紐約新澤西州卡車協會(New York-New Jersey Motor Truck Association)和代表在紐約港和新州經營企業的紐約航運協會(New York Shipping Association)。這些團體在週四爭辯說,各自的行業嚴重依賴於獨立締約方,由於其自由職業的性質,他們能夠滿足這些經濟部門的需求。

紐約新州大都會交通管理局(NY-NJ MTA)總裁雅科敏(Lisa Yakomin)表示,卡車運輸行業依賴於獨立締約方運營個體,這些人希望繼續擁有自己的卡車。讓他們成為正式雇員將會增加運輸成本,最終將會由消費者承擔。

但是參議院主席斯威尼以及支持該措施的勞工團體反駁說,企業實際上錯誤地將許多員工歸類為獨立締約方,他們剝奪了員工受保護的權利。同時他們也欺騙了政府,使州政府失去了應有的稅收。◇

責任編輯:思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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