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非法註銷律師證 程海:以公民身分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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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周慧心採訪報導)大陸人權律師程海的律師證於8月9日被當局註銷,而其律師事務所在2月5日已被註銷。這是繼709大抓捕後,中共對維權律師以吊、註銷執業證為主的新一輪打壓。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8月9日向709辯護律師程海下達「註銷律師執業證書」決定,其理由是程海在任職的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註銷牌照6個月後,未能被其它律師事務所聘用。

大紀元記者8月15日聯繫到程海律師,他已經對此提出行政複議,表示註銷決定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他對記者說,他的律師事務所是2018年2月5日被註銷的,按規定,6個月之內需要轉所,如果6個月沒有被其它律師事務所聘用的話,律師證就會被註銷。

他在7月30日與北京良知律師事務所簽訂聘用合同,並在8月4日將相關材料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到該律所所在的北京市門頭溝司法局,進行變更執業機構申請。8月5日他再次向北京司法局快遞了「被其它律所聘用證明」。

但該局卻拒收,并於8月7日將快遞信件退回。退回的信件上可以看到已簽收的簽字被劃掉。

被退回的快遞信件上,簽收的簽名明顯被劃掉。(維權網)

「註銷律師證,這個嚴重不符合事實。問也不問,就註銷,我告訴(他們)已經被聘用了,但是他卻不收。」程海律師說:「可以向司法部或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我已經向市政府提出複議。」

(維權網)

註銷律所行為違法

2月5日,北京市司法局根據昌平區司法局的情況報告,做出對程海律師所在事務所的註銷決定。

註銷理由是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和該所律師未參與年度考核。程海認為這個理由很荒唐,他說:「這個年度考核是違法的,按照《律師法》第二十四條,(考核)應該是由律師事務所自己做的。」

《律師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律師事務所負責對執業律師的執業行為進行監督考核;第二十四條則規定,律師事務所負責將年度考核的結果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做報告工作。

「所以,各級司法部門無法律上的授權,對律師的執業行為進行考核。」程海說,「律協執行的司法部《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跟《律師法》相違背,他們就是為了收錢,為了對不聽話的律師進行打壓,讓律協不給你過年檢、不給你蓋章。」

另外,註銷決定所依據的《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司法部121號令)第二十六條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規,自行設定律所特殊的註銷情形無效,且在該辦法後實施的133號令也廢止了該辦法第二十六條,因133號令第七十八條規定司法部其它規定與133號令相牴觸的以此為準。

對此,程海向北京市中級法院二中院提出起訴,「他們不收材料,說是違法起訴。」他說,「一點不違法。起訴行政機關,是公民的權利。現在向高級法院郵寄,也沒有反應。」

註銷的真正原因

程海律師表示,當局非法註銷其律師事務所後,又註銷他的律師證,其真正原因有以下三個:

1. 阻止他代理王全璋案件。「把律師事務所拿掉了,律師就不存在了,就沒有律師資格了。但是,我還是要進行辯護,以公民身分。」

2. 代理過很多法輪功案子。「因為代理過法輪功案件的律師,像文東海、隋牧青等都被吊銷了律師證,比我的這個更嚴重。」

3. 拒絕參加他們的年度違法考核。

以公民身分繼續

程海律師說,律師證被註銷後當然會影響他的律師業務。「不是律師了,雖然可以用公民身分代理,但會見會受到限制,業務量會減少一些。」

另外是精神上的影響。「業務量減少、案子選擇受到限制、失去別人的信任、社會聲譽減損。」他說,「非人權案件、信仰案件,會受到別人異樣的眼光,認為你有違法的事情,聲譽受到一定影響。」

但是,他表示,在繼續向市政府提出複議的同時,他會以公民身分繼續履行他的律師職責。

據統計,自去年9月開始,已有9個省份的17名維權律師及3家律所陸續被吊銷或註銷執業證,包括文東海、李和平、楊金柱等律師,理由是所謂的「以攻擊、詆毀司法機關和司法制度等不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發表惡意誹謗他人的言論」。#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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