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3月31日訊】日前中共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市委原書記李世鎔(正廳)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罪被提起公訴;通遼市原副市長許亞林(副廳)涉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等罪被受審。
據中共官媒3月30日消息,許亞林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套取、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個人決定或者指使他人以單位名義將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資金及開發區國有資産經營公司資金挪用給企業使用,謀取個人利益,數額巨大。
許亞林還被指違反規定處理公務,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説明合法來源;其在境外存款,數額較大而未按照規定隱瞞不報等。
現年54歲的許亞林一直在通遼市工作,2000年起先後任通遼市科爾沁區大林旗黨委書記、科爾沁區政府副區長、庫倫旗政府旗長、通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等職;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通遼市政府副市長。
2015年11月3日,許亞林落馬。此後的「雙開」通報指,許亞林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承攬工程及結算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貪污公款和套取拆遷補償款;違規侵占集體土地等。
另外,今年3月29日官媒披露,李世鎔被指控在擔任鄂爾多斯市副市長,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採取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這期間,李世鎔還被指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不退還;超越職權,處理政府專項撥款,違反法律、政策規定推進項目,致使公共財産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産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等。
現年57歲的李世鎔曾任內蒙古巴彥淖爾盟經貿委主任等職,2002年9月起先後任鄂爾多斯市政府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兼市委常委,2012年3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2016年3月至同年9月任呼倫貝爾市委書記,此後調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內蒙古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6年10月11日,李世鎔落馬。次年10月,官方的「雙開」通報指,李除了涉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還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為其親屬安排、調動工作;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以妻子和兒子的名義在企業入股分紅;搞權色、錢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等。
中共十八大以來,內蒙古有3名省部級官員和逾20名地廳級官員落馬。其中多名被指與江派前常委劉雲山有關聯,包括烏蘭察布市前市長陶淑菊、內蒙古前統戰部部長王素毅等。劉雲山曾在內蒙古任職20餘年,在該地擁有龐大的關係網。
責任編輯:莊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