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3月16日訊】經過5年多漫長時間的辯論,舊金山警察將裝備電擊槍(泰瑟槍)已成定局。14日舊金山警察委員會(San Francisco Police Commission)以6:1通過了泰瑟槍政策。
這一決議最終釐清了讓舊金山警察裝備泰瑟槍的障礙。警察委員會2017年11月就批准了泰瑟槍,但直到14日通過泰瑟槍政策前不予裝備。
舊金山市長馬克.法瑞爾在投票之後發表聲明稱:「為保護社區安全,我們需要為警察提供所需要的任何工具及資源。」◇
(此文發表於1177E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責任編輯:王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