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近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天津有限公司(下稱「天津移動」)原董事長權明富二審被判15年。
《財經》雜誌7月31日報導,近日,天津移動原董事長、總經理權明富受賄案的二審判決書公布。今年3月1日,權明富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被湖南省益陽中級法院一審判15年。權明富提起上訴,5月31日,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據公開資料,權明富在2000年11月任湖南移動副總經理;2008年,調任雲南移動董事長、總經理等職;2012年3月,調任天津移動董事長、總經理;2013年落馬。
法院審理查明,權明富受賄均發生在其湖南移動、雲南移動任職期間,收受他人賄款3,0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判決書顯示,權明富在任湖南移動副總經理、雲南移動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在移動代辦點審批、SP移動數據業務接入、移動工程建設、移動手機和促銷物資採購等方面為相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胞弟權某興、妻妹陳某娟、妹夫張某志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960.17萬元,非法所得548萬元。
權明富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達1,400餘萬元不能說明來源。
外界關注,中國移動是江澤民長子江綿恆的利益地盤,近年來遭當局持續清洗。
2015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第十二巡視組進駐中國移動;4月29日,巡視結束。在此前後,中移動持續震盪,高管頻繁落馬。
如:同年4月,中國移動山西董事長兼總經理苗儉中、中國移動北京副總經理李大川、中國移動湖南原黨組書記王建根、中國移動廣東副總經理溫乃粘落馬;7月,中國移動湖南益陽分公司總經理謝鋼、中國移動湖南湘潭分公司總經理黃偉忠落馬。
陸媒報導稱,據不完全統計, 「十八大」後至2017年2月,中國移動共有15名省級公司高管被查、受審、獲刑。
今年3月,移動貴州公司董事長羋大偉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被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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