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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改善孩子執行能力的十大原則(中)

聰明又過動,這樣教就對了!(三)
作者: 佩格.道森,理查.奎爾   譯者:胡玉立,黃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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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篇:掌握改善孩子執行能力的十大原則(上)

 

原則5:順勢運用孩子爭取主控權的內在驅力,不要與之對抗

孩子很早就想要控制自己的人生,他們追求主控權、想要什麼就努力設法得到。父母大都樂於看到孩子爭取主控:小嬰兒試著自己站起來、爬樓梯,不消幾年他們就會學著騎單車,再過一些年,他們會學開車。

孩子努力用各種方法得到他們想要的,父母卻常會產生矛盾情結,因為有時孩子所要的,會和父母所要的相互衝突。不過,你還是有方法既支持孩子,又讓情況維持在你的控制範圍之內。這些方法包括:

• 制定日常作息時間表:讓孩子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事,把它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像是:用餐時間、就寢時間、做家事、做功課等等,作息表設定了每天特定的時間或活動,孩子了解那是父母先訂下的時程。父母先把時段給「占」下來,孩子就比較不會去動它,也比較不會拒絕遵守你既定的計畫。

• 提供選擇,讓孩子擁有部分主導權:你可以讓孩子選擇做什麼家事、什麼時候做、以及先做什麼再做什麼。

• 困難的任務一步一步來,用漸進的方法增加對孩子的要求。

• 運用協商技巧。協商的目的是不讓孩子出現反射性拒絕,又能確保孩子「先做到什麼」才能「得到他所想要的」。

原則6:把工作任務調整成符合孩子的能力

有些任務需要付出比較多的心血,這點對大人和孩子來說都是事實。想一想辦公室裡那件一直是被你拖延的工作!說真的,有兩種工作很費力:一種是你不擅長的,另一種是你有能力卻不喜歡做的。孩子也是如此。所以碰到這兩種情況,就各有不同的因應策略。

若是孩子不太拿手的工作,你可以把工作分割成一個個小小的步驟,從第一步開始,再逐一做到最後一步,也可以從最後一步開始,再倒著做回去;總之,先等孩子成功做完一步之後,再接著做下一步。

以整理床鋪為例,從最後一步開始做,意味的是除了把枕頭放在床頭這最後一個步驟之外,全部工作都要做好(床單要先鋪好才能放上枕頭);如果是從頭開始做,則可以只是先要求孩子把床單前端拉直。你讚美孩子事情做得很棒,並且暫時把他要負的責任局限在第一步,等他閉著眼睛都能做好這一步時,再做第二步。

其實,第二種費力的工作讓父母感觸特別深;正是這些工作,讓父母責怪孩子「就只是不喜歡做而已」。但我們覺得如果一項任務到最後成了親子大戰,理由大概不會只是「孩子不愛做」這麼簡單。我們的建議是,如果你們已經為此爭執多時,而父母並沒有取勝,那最好是改變這場戰役的本質。

父母的目標是教導孩子盡力去做,杜絕他半途而廢或轉頭去做喜歡的事情的念頭。該怎麼做?要讓孩子覺得第一步夠簡單,並在他完成第一步時立即給予獎勵,讓他確信自己付出一點點努力、完成第一步之後,就會有所回報。之後,你可以要求孩子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獲得獎勵。

與父母研習時,我們發現,要求那些孩子不願付出努力的家庭使用評分表,效果很好。例如,我們要求父母以一到十分,精確估計孩子覺得任務有多難。十分,表示孩子有能力做到,卻覺得任務非常非常困難;至於一分,則表示那件事完全不費吹灰之力。評分的目的是要把任務調整或設計成符合三分的程度。

父母可以用類似的方法幫助孩子使用這個評分表,規畫如何進行必須完成的工作。例如父母可以請女兒根據她覺得每一項作業有多難,來計畫自己的功課進度。然後她可能會決定依據這些作業的評分高低,先後排出自己希望的作業順序,而你則可以對那些難度評分較高的作業,訂出一些小小的休息時段(或依作業的難易程度交替著做),來鼓勵她再接再厲。

原則7:運用誘因鼓勵孩子

獎勵就是誘因,既簡單又明瞭。它們可以只是一句讚美,也可以複雜到運用積點制度,讓孩子每天、每星期或每個月賺取獎賞。

對某些孩子來說,能夠把某些任務駕馭得很好,就已經構成充足的誘因。孩子大多天生就想駕馭一些事,但許多我們期待兒童進行的任務,並不存在內建的誘因,而且每個孩子的回應也未必相同。我們遇過一些孩子,喜歡幫媽媽整理家務、幫爸爸清理車庫。對他們來說,獎勵可能是有機會和爸媽一塊消磨時光、有機會做一些「大人做的事」;有些只要看到成果就感到滿足,不過這比較不常見。

有些任務可能很多兒童都不喜歡,能不做就不做。家庭作業即是一例,但有些孩子覺得把功課做好會得到好成績(或是不想得到爛成績讓自己丟臉),這樣的誘因就足以讓他們回到家立即把功課做好。不過,與我們合作過的許多孩子,顯然認為和家庭作業有關的獎勵和懲罰,都不足以讓他們主動做好功課,所以經常產生親子爭執。如果你的孩子也是如此,你可能得想出更多誘因來讓孩子做功課,才不會天天都要為此大戰一場。

有了誘因,就會有效果,包括了努力學習一項技能,以及努完成一項不那麼討厭的任務。獎勵還會對行為產生激勵的效果。獎勵讓我們想要向前看,刺激我們面對困難、堅持下去,幫助我們擊退任何負面的想法或不快。工作完成之後獲得獎勵,其實也是在教孩子要怎麼收穫先怎麼栽,這種把滿足感延後的技能本身十分寶貴。在第八章,我們會詳述一套配合技能教學,設計出誘因制度的流程。

原則8:提供剛好足以讓孩子成功的支持

這項原則看起來理所當然,但真要付諸實踐卻可能有很多弔詭之處。它有兩個同等重要的組成元素:一、剛剛好的支持;二、讓孩子得以成功。

此外,父母和其他與孩子相處的成人很容易犯下兩種錯誤:一是提供太多支援,孩子的任務完成了,卻沒能成功發展出獨立執行任務的能力;一是提供的支援太少,所以孩子的任務失敗了,同樣沒有發展出獨立執行任務的能力。

舉例來說,當孩子準備好學習自己轉動門把開門時,就不再幫他開門,而是等在旁邊;一旦他無法成功打開時,才給予協助。也許孩子會把手放在門把上,卻不知道怎麼轉動它,這時父母就能輕輕把手蓋在孩子的手上,轉動他的手和門把,將門打開來。下一次孩子遇到門關起來時,他或許會試著轉動它,但也可能沒有足夠的力氣,這時你再次把手蓋在他的手上,協助他開門。重覆多次後,孩子一定能學會自己開門。不過,要是你常常直接幫孩子開門,他就永遠學不會。或者你就只是站在旁邊看著孩子一試再試卻徒勞無功,他也永遠學不到怎樣才能把門打開。

這個原則適用在任何一項你希望孩子自己掌控的任務上。你要決定孩子能自己做多少,然後你再出面協助。記住,不要替他執行這項任務,而是提供剛剛好的支持(口頭上或實質上的支持,視任務而定),讓他能跨過障礙,朝成功邁進。這或許需要一些練習,而且一定要有近距離的觀察,不過你一定會抓到訣竅的。

─ ─摘自:《聰明又過動,這樣教就對了!》/野人出版社提供@

責任編輯: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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