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採訪報導)昨天(21日)上午杭州保姆縱火案在該市中級法院開庭。被告莫煥晶的辯護律師黨琳山抗議法庭不依法調取對被告有利證據等而離庭,導致庭審中止。原告及家屬譴責黨琳山的同時認為法院也有責任,並對中止庭審表示不服。
庭審中止責任在誰?
據陸媒網易新聞21日報導稱,當日上午9時,在審判長問完莫煥晶問題後,黨琳山向法庭提出管轄權異議,並要求中止庭審,但遭到法庭駁回。黨琳山連續四次抗議無果後,選擇退庭,並囑託莫煥晶不要回答法庭內任何人的任何問題。法庭則視其為拒絕辯護,稱將為莫煥晶指定辯護人。
然而,據黨琳山在微博上披露的消息及照片,莫煥晶已寫委託書表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解除對黨琳山律師的委託。當時黨琳山提出更換案件管轄權的原因是:司法機關未調取消防局提供的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第一批進入火場的工作人員未獲准出庭做證。
由於這次的庭審中止,原告林生斌及其家屬表示非常不滿,無法接受庭審被拖延。林生斌在其微博上表述了3方面看法,但詞條微博已經被刪除。後來記者發現跟林接受陸媒採訪內容相似。
首先,林生斌對黨琳山擅自退庭予以譴責,「莫煥晶故意放火,見死不救,我妻子和三個孩子死於非命,莫煥晶罪大惡極,民憤極大,應儘快審理和判決……但莫煥晶辯護人不尊重法庭,擅自退庭,顯然是在拖延時間,為罪惡之人莫煥晶苟延殘喘,其行為有悖起碼的良知。」
其次是,他希望杭州司法機關對可能出現的意外做好準備,確保後續審理。再者希望該法院尊重被害人家屬的旁聽權利,「在這麼小的二號法庭,沒有公開審理,沒有知情權利。申請40人,只進去3個人。」
廣東律成定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進學告訴大紀元記者,「就管轄權來說,杭州中院沒問題,因為案發在杭州。但是律師申請消防人員出庭,要求檢方提供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相反,是法院違反法律規定。」
陳進學表示,就目前而言,法院無理拒絕律師的合法要求,是造成該案拖延的主要責任方,也包括檢察院。
「不僅要保障受害人的權利,被告人的權利也是要保障的。法院有責任查處事情真相。檢察院在上交證據時,也應提交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是法院沒有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拖延責任不應該在辯護律師身上,律師的職責是全心全意替當事人做辯護。」他說。
法院掩蓋真相?
據上述陸媒報導,林生斌的代理律師林傑認為黨琳山的退庭在有意拖延庭審,是延長莫煥晶生命權的一個策略。不過他也認為取證全面是沒問題的,他的當事人也曾多次向該市消防局提出出具火災調查報告,但是也沒有得到實質性回復。
陳進學告訴大紀元記者,黨琳山退庭對他本人沒有任何好處,根據中共最新出台的律師法,很有可能被處罰。
據悉,黨琳山系廣東律師;目前,廣東律協已經派人到杭州調查黨退庭一事。
黨琳山在當天接受陸媒紅星新聞採訪時就曾表示自己被處罰的可能性很大,「對擅自退庭和惡意炒作案件的,要被司法部門給予停止執業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以及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至於對受害家屬對黨琳山的道德譴責問題,陳進學認為律師有選擇接受代理案子的權利,目前,黨琳山的做法符合其職責規範。而法庭對此案不給公民旁聽權及更換被告親自委託的辯護律師則是在違法。
「公開審判案件,所有人都可以旁聽。除證人之外的公民都可以旁聽。」陳進學說,「這種涉及無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必須要有辯護律師,被告有委託律師,法院再指定律師則是違法。」
當天庭審,死者朱小貞的父母、哥哥都沒能進到法庭,在另一個屋裡觀看錄像。
據最新消息,黨琳山在庭審後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被拒,理由是黨已經不再是莫的辯護律師,所以不能會見。他對媒體表示非常氣憤,並反覆強調,還原真相是關鍵,只有那樣才能理清和分配責任。他認為從目前的狀況,法院在有意迴避案發小區物業和救援消防責任,掩蓋了很多真相。
據悉,原告也曾對物業失職及消防救援延遲提出過質疑。
今年6月22日,杭州市上城區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災,該室女主人朱小貞和2兒1女在火災中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縱火保姆卻獨自乘電梯逃脫。據報,案發前一晚,莫煥晶在網上賭博,輸光6萬元,為了再騙到錢,她於22日凌晨5時許,點燃書本想製造火災,再滅火,以得到主人的信任騙錢,結果造成4人死亡。#
責任編輯:李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