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洛杉磯報導)南加州臺灣餐飲同業公會及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為了讓更多的餐館業者了解加州稅務局對餐飲業的規範,28日聯合舉辦一場針對餐飲業銷售稅的研討會,會上加州平稅局(California Board of Equalizatiion,BOE)兩位查稅員王博、黃吳逸紅說明稅務法規、查稅實例,及查稅後的上訴情況。洛僑中心主任翁桂堂表示,業者了解法規即能避免觸法,還能提高競爭力。
召集人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前會長施啟祥說明,一個餐館對政府要繳的最大稅就是銷售稅,銷售稅在加州總預算占20%以上。政府設有查稅單位來稽核銷售稅,業者要特別注意。
黃吳逸紅表示,有些法規繁瑣但業者一定要明白,例如,小費方面就常有誤區。依照規定,固定加在客人帳單裡的就屬於要繳稅的部分,客人自行決定給的則免稅;如大型團體宴會時,餐廳強制加在帳單上的服務費或小費就需要繳稅。另外許多餐廳認為外賣不需繳稅,只有堂吃的才要繳稅,其實不完全如此;例如在Subway點餐一般會問「你的麵包要加熱的還是冷的」,如要加熱的則需繳稅,冷的就不需繳稅。外賣如對顧客徵收1 – 5美元左右的送餐費也是必須繳稅的。所以在查稅時,有無外賣這些方面都會被問到。
資深加州平稅局查稅員王博表示,餐館行業門檻比較低,吸引很多新移民投入。他提醒業者,銷售及買貨紀錄要保存四年、要按時報稅,對法規有不明白處一定要詢問專家,以免誤觸法規。
王博表示,餐廳許多營運細節都會引起查稅。有的餐廳只收現金又不存銀行,就會引起查稅員懷疑現金流向。也許業者會說拿去買貨了,那麼就要有帳目清楚的買貨紀錄,帳目也必須與銀行對帳單相符合。有的餐廳接受信用卡,查稅單位就會注意到信用卡與現金收入的比例,如果信用卡比率特高,就會要求業者解釋原因。
施啟祥舉例,在芝加哥「老四川」逃稅1000多萬美元未報,華盛頓DC「東來食府」將收銀機軟體更改,逃稅39萬多美元,皆在起訴中。◇
責任編輯:張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