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陸法官控告江澤民

前法官:法律不能與宇宙特性背道而馳

人氣 34

【大紀元2015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梁博舊金山報導)身材高大、外表嚴肅的王崇明不做法官已經很久了。上週,他和太太、女兒在舊金山一家郵局,分別向中國北京的公安部、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寄出了控告狀,被控告人為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後者被認為是鎮壓法輪功的元凶首惡。王崇明說,做為一名前中國法官,因堅持信仰反被自己曾經效力的「法律」所迫害,非常耐人尋味。他認為,修煉合法,迫害有罪,法律應以自然法則和宇宙特性真善忍做為依據和基礎,而不應該與之背道而馳。

1990年,王崇明考入西北政法大學。在學校裡,所有教科書都寫著,「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那時候,他和他的同學們對中國法律深信不疑,有著簡單而雷同的「遠大」理想,準備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法律而奮鬥」。

大學畢業後,王崇明成為北京密雲法院民事庭的法官,進入社會的「精英階層」。在中國,這個職位不代表公平和公正,而是意味著有權有錢。雖然在公開場合,人們把司法不公的現象稱作「不正之風」,但是私下裡,從事公檢法的職業卻因為可以得到很多額外的好處而受到羨慕。年輕的王崇明沒有意識到這個「名利雙收」的事情有什麼不好,在那樣的環境裡他只能身不由己。

但是王崇明的苦惱也不少。因為工作壓力太大,人際關係複雜,他身心疲憊,長期處於亞健康狀態,雖然是二十多歲的青年,但是身體素質極差,經常感冒,而且一感冒就高燒到三十八、九度,去醫院輸液是常事。

1997年6月,王崇明在同事的介紹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功展現的神奇效果和精深法理打動了他。他知道了這個世界的「法」,除了由人制定的法律,還有一個自然法則,是所有道德和法律的基礎,是每個人的行為規範和準則,這就是法輪功所揭示的宇宙特性真善忍。這個以前他覺得相當抽象而不確定的問題,現在就具體而生動地展現在他的生活中:從做好人開始,是農民的要把地種好,是學生的要把功課做好,是法官就要秉公辦案。然後做一個更好的人,道德境界一點一點提高,就能夠一步一步接近宇宙的自然法則。

王崇明認為這就是修煉,而「修煉是最美好的一件事情」。從那以後,王崇明的樣貌煥然一新,心胸也豁然開闊。他不再像以前那樣拉幫結伙、爭名奪利,而是主動承擔了很多工作,並且把它們做得非常好。與人發生矛盾時寧可自己吃虧,也不計較得失,處處與人為善。

與此同時,王崇明的身體也得到奇蹟般的康復,多年沒有打針吃藥,身體卻越來越好,病痛從此遠離了他。太太和女兒也修煉,一家人其樂融融。

但是在1999年7月,王崇明一家的幸福生活被徹底攪碎了,因為從那時候開始,身為中共總書記、軍委主席和國家主席的最高獨裁者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這個修煉群體,王崇明所寄身的法律體制不僅不保護想做好人、返本歸真的修煉者,反而把修煉當成一種罪。

王崇明因為拒絕放棄修煉,被密雲法院開除公職,因為到中央政府部門上訪和公開煉功被四次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動教養,一次被抓進洗腦班,並承受了各種各樣的酷刑折磨。太太由於經常受到所在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國保、610等的騷擾,精神處於崩潰邊緣,長期夜不能寐;他們唯一的女兒也因為焦慮、惶恐而過早失去了本應無憂無慮的童年。

在被第二次勞動教養期間,太太代王崇明向法院遞交行政訴訟狀,但是卻被明確告知法輪功案件不能給立案。看著勞教決定書上「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白紙黑字,太太欲哭無淚。

這位前大陸法官投告無門,發現中國法律已經形同虛設,變成一紙空文。十幾年來被法律「整治」的經歷告訴他,中國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有的只是一個權力運作體系,是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而已。他說,文革時期公檢法被砸爛,整個社會處於沒有法治的極度混亂。但是,現在雖然這些機構表面健全,而實質上已經非常敗壞,對法輪功的鎮壓使它完全淪為假、惡、鬥的工具和鎮壓機器。

王崇明表示,這一切災難的製造者——元凶江澤民,不僅違反了中國法律,也違反了國際公約。只有將其繩之以法,才能在未來的中國恢復人類道德,建立真正公平、理性、權衡的法律體系。

責任編輯:王曦

相關新聞
尹麗萍:我被馬三家秘密投入男牢的遭遇(三)
山東官方大肆抓捕訪民險釀命案
大陸近萬人控告江澤民 民眾按紅手印支持
中國南航飛行員控告江澤民 曾遭迫害7年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