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帶薪病假法規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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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姬承羲新澤西綜合報導)在發達文明國家中,美國是世界上僅有的兩個沒有聯邦帶薪病假的國家之一。儘管如此,也有少數的州和市鎮制定當地法規,強制僱主提供帶薪病假。在新澤西,自2013年開始,共有9個市鎮陸續通過了帶薪病假法規,分別是澤西市(Jersey City)、紐瓦克(Newark)、東桔市(East Orange)、春頓(Trenton)、孟特克萊爾(Montclair)、帕塞克(Passaic)、帕特森(Paterson)、愛芬頓(Irvington)和布魯菲爾德(Bloomfield)。
  
近日,針對帶薪病假法規對當地商業及就業環境的影響,羅格斯大學民調中心(Eagleton Center)選擇了實施法規超過1年的澤西市作為研究對象,拜訪了當地289戶商家,進行調查。初步的研究結果顯示,帶薪病假非但沒有像反對者所擔心的那樣損害當地經濟,反而讓員工們工作效率、質量大幅提高。其中,92%的商家表示,並沒有員工濫用這一帶薪病假福利;42%的商家表示,員工的效率提高,僱傭關係更加穩定。
  
這一研究結果讓支持者們信心大增,也認為是時候通過相關的州法案,讓全州的員工享受帶薪病假了。由多位州眾議員在去年提出的A-2354法案,規定僱主每年提供72小時的帶薪病假或事假。該法案在去年12月通過了州議會預算委員會(Assembly Budget Committee)的投票,但目前仍在修改當中,以減少與市鎮法規的衝突。
  
不過,反對者們認為,羅大民調中心的研究並不證據確鑿,法規僅實施了1年,現在得出結論為時過早。他們甚至質疑該民調中心的贊助方和研究傾向,認為該中心常常得出有利於婦女和勞工的研究結果。
  
眾多僱主的反彈也可能催生另一條州法案。由州參議員俄勒霍(Steve Oroho, R-Sussex)最近提出的S-2865法案,將禁止新澤西的市鎮在當地推行強制性帶薪病假,或制定高於州法規的最低工資標準。俄勒霍表示,過多的市鎮法規將嚇退很多在新澤西投資的僱主。如果一個僱主在新澤西有多處商業,就需要考慮符合不同的法規,甚至派遣一個市鎮的僱員前往另一市鎮工作都需要考慮兩地法規的不同。他認為,提供帶薪病假是僱主們的自由,是僱主與僱傭者們在建立僱傭關係時應該討論決定的問題,而不應由政府出面干涉。
  
對於平原市(Plainfield)的僱員們來說,過去的一星期也讓他們的心情大起大落。帶薪病假的法規被高調提出,但在隨後的市議會上受到當地僱主的強烈反對,而在投票中未獲通過。
  
目前,僅有加州、康州和麻薩諸塞州擁有帶薪病假的州級法規。如果A-2354法案獲得通過,新澤西將成為全美第四個擁有帶薪病假的州。但是,面對眾多的質疑和反對聲浪,法案前途未卜,就連支持者們都承認,要通過該法案恐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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