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出三招 破網絡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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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特首梁振英上任後激化社會矛盾,從網民到民主派政黨,針對「689」進行的二次創作可能是歷任特首之冠。特別在去年雨傘運動期間,網民針對梁振英惡搞的二次創作達到頂峰。被網民稱為「網絡23條」的《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明天將在立法會恢復二讀。除了政府的修訂案,加上建制及民主派的數十條修訂案、民主派議員拉布,有泛民議員估計要到聖誕節左右才能進行三讀。

不少網民都擔心,一旦草案獲得通過,以後就不能自由改歌改圖、二次創作,以及在網上諷刺政府、時事、政客等。事實上,有法律界團體指出,網民反應如此激烈,主要是對梁振英政府的不信任,特別是議案中,政府未有釐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是否適用於版權法的問題。

本週三恢復二讀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泛民及建制派總共提出52項修正案。當日先透過簡單多數方式表決「法案予以二讀」;之後再逐項修訂案進行辯論,以分組點票方式表決;最後再進行三讀。有泛民議員估計,如果逐條討論及表決,要到聖誕節左右才能進行三讀。

泛民提12修訂10項獲准

昨日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發表書面裁決,僅批准獨立議員黃毓民提出903項修正案中的42項。至於工黨何秀蘭、公民黨郭榮鏗及人力的陳志全,分別就反對侵權行為刑事化、用戶衍生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s)及公平使用(Fair Use)的概念提出12項修正案,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代表委員會呈交,當中10項獲准提出。

曾鈺成強調根據議事規則作出裁決,他指黃毓民的9百多項修正案中,有700多項屬於「瑣屑無聊」,包括刪除定義詞組的雙引號並改為粗斜體、加上標點符號等,不應獲准提出。

曾鈺成指,裁決並非為迴避拉布;又說目前考慮剪布問題仍是言之尚早,不過若議員發言重覆令審議時間過長,會考慮中止發言。他希望下週能完成辯論。

泛民:修訂若否決將投反對

公民黨郭榮鏗就合約凌駕性提出8項修正案,其中2項被否決,他對此感到可惜。他說,2項修正案涉及私人研究及教育,若不修正,日後使用科研書籍的版權內容,即使只是私人研究,未必可豁免於民事訴訟,「發行商可以在它們的合約條款中列明這個豁免是不適用的。」他說,公民黨會以全力,為餘下的修正案護航,盡力辯解,他說,自己會多過一次發言,因為草案需要釐清的細節很多。如果泛民的修正案均被否決,公民黨會在三讀時投反對票。

工黨何秀蘭表示,原議案最離譜的地方就是任何人用電子方式向公眾發放侵權物品就屬刑事行為,目前科技發達,每人手中一台智能電話,很容易透過電子方式發放物品,而且個別用者未必知侵權與否,「如果這條法例通過,對資訊流通、對知識的建構、對二次創作會是一個很大的威脅。」她希望各方議員儘量發言,幫助市民了解這條如此複雜的議案,掌握條文內容。她說二讀時會先投反對票;而如果修訂不獲通過,三讀時也一定會反對。

黃毓民則批評曾鈺成的裁決偏頗,有違議長「超然」身份,是「政治裁決」,限制議員提案權,容許行政機關在立法會行使霸權。

新民盟抗議創作者置刀口

民主黨已表明反對《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創意媒體部部長黎敬瑋強調,民主黨一直支持二次創作,在過去幾次的七一遊行中,民主黨都有不少諷刺梁振英的LOGO及漫畫。「若政府不接受泛民提出的修正案,民主黨會堅定對法案投反對票。」

新民主同盟也表明反對政府原議案,昨日十多名新民主同盟成員帶同刀形道具,遊行到政府總部,反對「網絡23條」置二次創作者於刀口,指如果政府不願意接受引入「開放式豁免」等修訂,將投下反對票。

莫乃光改為反對原草案

原本表示即使相關修正案被否決、都會支持原議案的資訊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昨日在一電台節目中改變態度,他說近日聽到很多網民及市民意見,泛民提出的三大修訂支持度很高,所以如果相關修正案被否決,他會反對原議案。但他表示,不想將網民的擔憂誇大,例如「cap圖」(截圖)便一定會觸犯法例等,「不希望將一些不真實恐懼加諸網民身上」。

但他認為政府有責任令網民安心,就是通過泛民提出的三條修訂,「尤其你用公平處理的方式,是否涵蓋所有的豁免呢?原理不是。這是否代表魔鬼在細節呢?我認為這正是網民認為的魔鬼在細節。」

經常在facebook「抽水」的自由黨立法會議員田北俊,接受傳媒查詢時稱,自由黨基本上支持泛民主派提出的三項修正案,但若果泛民修正案被否決,他個人會投反對票,至於自由黨四名功能組別議員則會支持議案。◇

網民集會 不衝擊立會

香港「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等多個團體發起「反對網絡23條」聯署,提出三大要求,促政府在草案中作出修訂,包括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以及採用「開放式豁免」(見表)。

昨日,本身是音樂創作人的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發言人阿靈在電台上表示,已有20萬人聯署反對網絡23條,反映網民的回應很熱烈。她表示,不少網民都擔心日後會因為二次創作而觸犯法例。

阿靈指,《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本身很複雜,一般市民其實很難理解,但其中有很多魔鬼細節會令網絡使用者中招。例如截圖或者改歌是典型例子,「例如創作人覺得是戲仿,但去到法律的時候,是否你說是戲仿就是戲仿?不是,是到法庭由法官決定。法官感覺這樣也戲仿?他覺得不是,你便中了。」還有現在很普遍的舊曲新詞,「如果他純粹是感情抒發,講明是不包括(豁免)。如果我想改一首歌來追女朋友,或者是逗男朋友高興,如果放上Youtube便大件事了,監倉見了。」

阿靈表示,一定要3項修訂全部都獲得接納,才有足夠保障。她說,聯盟星期三會在立法會外集會,暫時沒有計劃發起衝擊行動,以免令主要訴求失焦。

不誠實使用電腦執法有先例

另外,雨傘運動期間,警方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拘捕20名抗議人士,網民擔憂日後將用於版權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黃福來在電台節目中重申,版權法和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是分開處理。

此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也曾聲稱版權執法會與「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分開處理,但當局至今沒有明言何謂「分開處理」。當年網名「古惑天皇」的陳乃明利用「BitTorrent」技術發佈侵權電影,政府就是以版權條例及「不誠實取用電腦」之交替控罪控告陳乃明。

蘇錦樑昨日重申,草案新增了6項豁免,已平衡各方權益。

法政匯思:網民不信政府

法政匯思日前在網上設立一個「網絡23條」懶人包,成員吳宗鑾表示看到近期社會上有熱烈的討論,但也有不少有誤導成份,希望社會以理性看待,因為草案有些內容是好的,這樣可以幫忙網民聚焦在有問題的部份討論。他認為「網絡23條」遭遇強烈反彈,最主要原因是市民不信任政府,「因為不信任導致一些含糊或灰色地帶大家都特別擔心。」他笑言如果不是梁振英,政府議案可能早就通過。

不過,吳宗鑾也袒言有些灰色地帶連專業律師都說不準。他解釋,今次政府提出的議案屬封閉式議案,如同一個鳥籠,當政府劃界豁免範圍後,只要超出範圍外,基本市民都不能做。特別是政府未有釐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是否適用於版權法,至今仍是個迷,因為不同官員有不同說法。◇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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