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蓀:為公義而抗爭,為自由而發聲

——寫在趙紫陽冥誕九十五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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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24日訊】2014年初,我受邀香港中文大學為期兩週學術交流,定於9月29日赴港而辦好香港自由行簽證。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決定》拒絕港人提出的「真普選」;9月22日,香港三學子發起罷課抗議;28日凌晨宣佈「佔中」正式啟動,接著港警武力清場,施放催淚彈和胡椒噴霧,激起無數港人憤怒而繼續「占中」,竟使我在北京失去自由66天。

在上海站被抓回北京監視居住

9月29日17時,我在上海站乘T99次車前往九龍,邊檢警員卻把我帶進審查室,要我交代問題,要收繳手機,而被數位警員控制住了。我茫然無措,女警員氣勢洶洶地訓斥說我不老實。我拒絕搜查,要其出示法律依據。男警員拿出《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條:「為維護出境管理秩序,可對出境人員攜帶的物品實施邊防檢查。」他說:「只要你把《港澳通行證》交給警員,就處在出境狀態,就可搜查。」我說:「我持合法通行證,被非法阻攔,沒有『處在出境狀態』,卻被非法扣留,你們踐踏法律,破壞出境管理秩序!」

白衣警監頭目強詞奪理,七八個警員奪走我的旅行包,把我帶到搜查室,要我站在室中央,不許動。包裡東西被攤了一桌,攜帶的別人名片被一張張攤放在桌上盤查。我要收起,被警員喝斥:「不許動,在錄像。」我的電腦和準備送給港中大的上世紀九十年代北京出版的兩書《顧明:懷念與思考周恩來的經濟思想和實踐(習仲勳作序)》(顧明曾是周恩來的秘書)和《俞頌華傳》(我的祖父)被強行拿走複製,我嚴詞拒絕在《詢問筆錄》上簽字。

警察如匪,我強烈抗議!他們說:「你不服可去告。」我說:「打官司要取證,你們不給書證,沒有證據無法告,是強盜啊!」21時,上海市公安局國保警官帶著北京市公安局和海淀區分局及派出所的四位國保警官趕到現場繼續盤查,邊檢警員把《港澳通行證》還我。我追問其不許出境的理由,討還購車票的627元,她轉身就走。我追上去,被北京警官攔住。

原來,北京的三級警局的四位國保警官日前抵滬,通知海關邊檢站阻攔。說是不許我參加「占中」。我的香港之行在2014年1月確認9月底到港,8月購票時尚未發生「占中」呢!我問:赴港車票不是實名制,你怎知我去港?警官神秘地說:「我們有辦法(偵查)。」他們不許我留在上海照顧因住房被人非法強佔而滯留精神病醫院的孤寡殘疾的弟弟,當晚強行帶回北京。我電郵告知港中大,高博士回覆:「天啊!太不像話!他們有說甚麼原因嗎?香港這邊也是風雨飄搖,大家各自保重。」

「自由」誠可貴

我被四位警官帶回北京家中,被每班3位警員日夜上崗,監視居住,外出要事先報批並由3位警員隨行監控,會見來客也要事先報批。

10月12日,中國貿促會法律部主任離休老幹部曾俊偉去世,上世紀八十年代他為我所在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國務院法制辦前身)引進外資的立法探索中頗有貢獻,與我忘年交。回想2005年1月17日,老領導趙紫陽去世,我到趙府紫陽靈堂悼念,被警車跟蹤追捕,我騎自行車奮力逃脫,流亡外地。他多方打探我的安危,輾轉找到我而熱情鼓勵。近年他多次邀我聚餐,均被警員日夜監控而未能前往。這回經反覆力爭而報經上級批准,我前往八寶山殯儀館送別,回想往事,悲憤之極!

送別曾老後,90歲黃實先生邀大家午餐,1949年他任第二野戰軍司令部情報處參謀,受劉伯承、鄧小平首長派遣,返川策動其父(國民黨將軍)對國民政府川康綏靖公署和95軍起義,為和平解放四川建奇功。1957年33歲的上尉軍官黃實,因不服曾被軍部打成「胡風反黨集團」而提意見,反而被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右派份子」而勞改20多年。見我被3位警員隨行監控而來,他驚嘆:「原只聽說有人被監控,現大開眼界!老革命遇到新問題。」

趙紫陽在《改革歷程》回憶錄《非法幽禁歲月漫長》中對被剝奪自由的抗議:「這是警衛局的越權行為,違反中央精神。還說甚麼讓我顧全大局,不知此話從何說起?所謂怕影響就是希望我不要再出現,讓人家忘掉我,讓我慢慢地無聲無息地消失。他們怕所謂的不穩定影響,似乎一聽到我就不穩定了。這樣不明不白地把我軟禁起來,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的粗暴踐踏。我作為公民,即使犯了刑律(也是根本沒有的事),要依法限制我的自由,只有法院才有權利。」我竟也長期遭受如此非難。

人民依然懷念紫陽

10月17日,趙紫陽95冥誕日,我被警方禁止去趙府。據前往者描述,當年紫陽種的石榴樹,碩果纍纍壓彎枝頭,各方百姓近百人前來瞻仰。紫陽書房擺滿鮮花,新增手書條幅有:

九州垂典範,千古播芳香。
——董橋敬題

紀念趙伯伯九十五誕辰:
視民如傷
——甲午秋晚輩朱剛敬拜

「視民如傷」成語釋義:把百姓當作有傷病的人來照顧。自《左傳.哀公元年》: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為土芥,是其禍也。

標題圖,趙紫陽95冥誕日的書房,圖中央的條幅:「視民如傷」。

十時半,北京職工讀書會五十人在紫陽書房前,音樂詩歌朗誦:
《甲午九月隨想》為紫陽慶生日
你似一棵樹,有綠葉參天般的智慧。
你似一片天,在告訴人們不要讓魔鬼在心裏開會。
你似一座山,山上的紅旗在人們心中飄揚。
你更像一條河,滋潤著大地生靈。
你是一條彩虹,既溫柔絢麗又剛強多姿。
你啊!是雨又是風,使人產生迎難而上的勇氣和信心。
你更是一座燈塔,不斷給人以光亮。
擲地有聲的是你,悄悄走開的是你。
紅紅綠綠的世界裡,永遠有你光輝的身影顯現!

大家唱起《在希望的田野上》、電影《少林寺》插曲《牧羊曲》、俄語《共青團之歌》、南斯拉夫電影插曲《朋友,再見!》,手風琴伴奏的歡快節拍飄向空中,告慰紫陽在天之靈。

當日,曾在中央政改研討小組工作的吳國光發表《趙紫陽的風格》:「他的平實與溫和、包容與理性,作為一種風度,決不因為這些困難因素而有所減色。如果說風度是某種外在的東西;那其實是他面對問題、征服困難的方法,更是他看待事物、對待他人的哲學。」

當日,新京報《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三中全會決定強調,要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法治之路漫漫

9月起,北京市公安局深入開展「執法不公,群眾不滿」問題大整頓活動。我問警官頭:「你們非法剝奪我人身自由,給我造成極大的傷害,怎不整頓?」答:「這是上級命令,是政治任務,不怕你告。」有的說:「你不服,可到法院去告。」但卻不給書證,我沒有證據而無法告。

「十一」期間,警官要我憶苦思甜說:「過去你沒肉吃,現在天天吃肉,生活好多啦。」我抗議:「即使在最黑暗的『十年文革』我家被查抄,仍有人身自由和生活保障!1994年我被上海《文匯報》黨委團伙盜印中南海機要文件栽贓陷害而冤獄三年,至今無業無低保無醫保,貧病交加,生存無著,禍及家人劫難不斷;十多年來,被你們暴力維穩打壓,隨意剝奪人身自由,求告無門,冤上加冤,精神幾近崩潰;每年「十一」紅色國慶日竟被你們日夜上崗,剝奪自由而成了昏天黑地的喪日。你們一貫踐踏《警察法》,依照《刑法》要判刑三年!」

有警官勸我:「不要給習總書記添亂,不要反黨反政府。」我抗議:「你們長期以來顛倒是非,欺上瞞下,暴力維穩打壓,橫行鄉里,喪盡天良;如今又頂風違反習總書記依法治國的要求!明明是你們在違法又違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反黨反政府啊!是你們在給習總書記搗亂啊!」

10月20日,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幕,部署全面依法治國,我卻成北京市一級安保狀態下的「管控人員」而嚴密防範的囚徒。

11月6至10日,北京延安兒女聯誼會三十週年圖片展在民族文化宮舉行,該會長和幾位延安兒女熱情邀請我,但卻被警方禁止前往,還被警員推搡而扭傷肩膀。此前10月25日不許我去送別憲政學者陳子明;之後成了APEC會議囚徒;再後成了國家囚徒;12月2日不許我去送別當年同在中南海從事立法工作的老同事曹思源。

每年「兩會」和中央全會、清明節、「六四」、「七一」、「十一」、胡耀邦和趙紫陽的忌日,臨時性的奧運會、世博會、園藝博會、國際書展會、茉莉花時期、奧巴馬和希拉里分別來訪、法院開庭審理或宣判某些維權人士(我不認識不知情)等五花八門不厭其煩的所謂敏感日,我都莫名其妙地被警員日夜上崗管控,不許出門,成了黨和政府的「假想敵」,承受警方對敵鬥爭的殘酷打擊,其中只有耀邦和紫陽當年領導立法,而對我執筆的多個《請示報告》均有批示和要求,使我懷念與思考,其他則概無關係,既不知情也不相干。

四中全會強調:「法律是治國之重器,保障公民人身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但是,警方「以言代法」的監視居住,沒有任何理由,沒有出示《監視居住決定書》等任何書證,非法剝奪我自由而不留證據;警員「以權壓法」的人多勢眾武力堵門,我被推搡致傷,反而有恃無恐,成倍增加,愈演愈烈。原每班一位警員,而由四位警員24小時輪四班;現增至每班三位警員(其中兩位協警員),而由12位警員24小時輪四班(平均每位日工資約150元計為1800元,加專用麵包車每日約300元,每日合計2100元);原每次上崗半月左右而不超一月,現增至兩月多,成本共約13萬元。上有政策而下有對策,法治成了紙上談兵,進一步而退五步,被惡搞成「打著紅旗反紅旗」以進為退的大忽悠。

回首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胡耀邦、趙紫陽、彭真、喬石那一代領導人致力於法治建設,由國務院副秘書長顧明主持起草一系列重要法律,包括對外開放的《海關法》、《出境入境管理法》而深入海關口岸調研,積極支持海關和公安部門大規模引進出入境管理的現代化裝備,打開國門,與國際接軌,我時任顧明的秘書而歷經我國法治建設從無到有的歷史進程。

但如今,各種法律法規數千件,法律從業人員百萬之眾和其高樓林立,公民的基本權利反而更被隨意剝奪,竟連由習仲勳作序言的顧明的專著都被警方當作涉案可疑物品搜查出來,強行複製備案。

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立法的遇到司法的,更是有法說不清,還要被推搡扭傷啊!有法不依,反法而制,無所不用其極,竟比無法可依更為恐怖。

法治之路漫漫其修遠兮,我翹首期盼,還我自由和人權。不知四中全會部署的「全面依法治國」何時能夠落到實處?

●本文初稿原載《爭鳴》2014年12月號,修改於12月4日國家憲法日。

責任編輯: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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