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30日訊】加州議會上週已經通過法案,在全美首創持有綠卡的永久居民必須擔任陪審員;該法案只等州長布朗簽署後將生效。對於陪審員,許多朋友看法不一;其實,陪審員制度,對於美國的司法是至關重要的。
記得有一次陪朋友去見一個舊金山的大律師,據說這位律師曾經贏得過幾億的大官司,當時是全美最高的賠償。談完正事後,筆者問律師,「你認為美國司法的核心是什麼,也就是說什麼是最最重要的。」律師回答說,「我想就是公民當陪審員的陪審團制度。」
相對於中國的司法,陪審員是專業的,可以說是政府部門的職員。在美國,陪審員卻是隨機抽到的公民。在美國公司,經常會聽到有人要去當陪審員也不能上班,而大家對於當陪審員的想法和做法也不一。
筆者自己也被法院通知過好幾次,才體驗到一點陪審團是怎麼回事。第一次受到法院通知,上面真的帶有非常嚴厲的威脅的口氣,說不準時報道或不回應會觸犯美國法律。就去公司請了假,公司說每年有幾天的帶薪做陪審員的假,用完後就必須自己用事假或者無薪假;記得法官宣佈每人每天的補助非常低,最多可以解決交通費,也就是不到十幾美元。所以,因為經濟的原因,許多人都不太想履行這個作為公民的義務。但是,真的到了法院,當上了陪審團,許多美國人還真是盡責。
美國有大陪審團和小陪審團之分。大陪審團決定是否對嫌疑人提起控訴,小陪審團就真正決定被告是不是有罪了。以前以為,這兩件事是法官的權利範圍,其實在美國,一般稍微大一點的案子,如果有陪審團,那就是公民與法官平起平坐、在決定是否有罪了。法官只是在陪審團決定後,按照法律給出量刑的判決而已。
事實上,陪審團制度把對於一個公民有無罪行的判決,交給了公民群眾來定。這其實有點像美國選總統,只是這裡,公民選的不是一個最高權力的執行者,而是決定如何實施法律。
在中國,大家選舉時,有的人是把選票折成了紙飛機,向投票箱扔,可想對於選舉的態度;根本原因是這些基本權力都是空的,不算數:你決定不了誰當總統、你也決定不了誰有沒有罪。到了美國,把選票和陪審員資格交給你手裡時,那都是真真實實的權力。儘管這個權力對於自己的日常生活可能有些遙遠,但是,民眾作為整體,就具有超越政府、政黨、或任何一個強人的力量。
這幾天審薄案剛剛告一段落,審案中,大家看到的是一場政府導演、薄熙來表演的戲;其中的陪審員都是與中央保持一致的棋子。要到美國,任何公民都可能被選上,來判決類似案子的結果。美國通過選舉和陪審員,從制度上把政府和司法大權交給了民眾。現在,加州要把這種權力下放到每個永久居民的手中,這種對人的尊重的程度,像是在說,「在美國,每個公民、永久居民都是可以有獨立意志和權力的。」
(責任編輯: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