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29日訊】簡陽隸屬資陽,是資陽的縣級市,以羊湯聞名。
10月18日,簡陽法院以安檢為名,阻止我們律師進入法庭辯護,悍然開庭。7個被告人,兩千多頁的案卷,只用4個小時就審完並重判第一被告人王紅霞12年,在世人面前完成了一次無恥裸奔。
簡陽的裸奔,離不開資陽的資助和支持。簡陽在資陽的支持下,脫光了身上最後一點遮羞布。
本案所有的被告人都曾經被非法拘禁於資陽市法制教育中心(二娥湖黑監獄),並在那裏獲取了對被告人不利的口供。5月13日,11律師探訪二娥湖黑監獄,資陽警方大打出手,並非法拘禁律師24小時。(見本人《資陽28小時「法治游」》)
上週,簡陽法院通知眾辯護人18日上午9點,王紅霞等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件在簡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一、會見
16日,廣州毛宏偉律師和重慶唐天昊律師分別到關押被告人的資陽看守所要求會見,看守所拒絕,讓聯繫辦案單位簡陽法院。二律師聯繫本案書記員,書記員說問問,之後再無消息。
17日凌晨,我與北京姜一兵律師飛赴成都,趕至資陽,當日上午與重慶崔坤建律師和唐天昊律師在看守所會合,再次要求會見。看守所警察這次的答覆是要等48小時安排。我聯繫本案書記員。書記員詢問之後答覆我說,他們沒有阻止我們會見,但看守所有看守所的規定,他們沒有辦法命令看守所安排我們會見。皮球在兩家之間踢來踢去。
17日中午,我們寫好對資陽看守所的控告書,下午一上班就去資陽市檢察院控申處控告。控申處的胡成華副處長接待我們,做了詢問筆錄,打了無數電話,幫助我們協調會見的事,最終在快4點的時候讓我們再去看守所會見。胡副處長的敬業和幫助,讓我們感到一些暖意。
下午4點多,我們四位律師到看守所,警察慢悠悠地辦著手續,說只能一個個的見,因為裡面沒有位置。後來進入以後,我們發現,他們為了實現沒有位置的目的,安排了人坐在會見室玩手機。
雖知是謊言,但我們還是等在外面。
那天,看守所門口的車格外多,車裡車外三三兩兩的人,在門口閒逛,時不時拿眼睛瞟著我們。後來,唐天昊告訴我,他看到好幾個個熟人,其中有一個5月13日那天參與看押我們、詢問我們的董德,他的身份是資陽公安局國保。
董德遠遠地站在一個垃圾堆旁,瞟著我們。很想過去和他打個招呼,問問他這次看到我們是甚麼心情。
六點,他們強行結束會見。我們走出看守所,看守所門口幾輛一直坐著人的車也先後離開。
走出看守所所在的山溝,在資陽街邊吃飯,一輛一直有人的車停在馬路對面。我們吃完飯打車離開時,它隨後跟上,不知有沒有跟至簡陽。
二、查房
17日中午,江天勇就在微博和微信中預言,當晚必然會遭遇查房。但很多朋友,包括我都不以為然。我想資陽和簡陽警察不會像大連警察那樣無聊與愚蠢。
所以,當天晚上我們商討完案件,各自回房休息,警察11點半上門查房的時候,我能感覺到江天勇那份得意。
我低估了資陽和簡陽警察的無聊與愚蠢,在面對這類案件、這一陣勢的時候,或許全國的警察都是一樣的。
17日晚,我們入住簡陽的安逸158酒店,與先期到達的江天勇、鄭建偉等律師會合。辦理完身份證登記手續之後,我對前台的小姑娘說,晚上不要讓警察來查我的房間,否則我會罵人的。小姑娘笑著答應了。
11點半,當我準備休息時,外面響起了敲門聲,服務員說:開一下門,警察查身份證。透過貓眼,我看到門口站著服務員和戴著作戰帽的警察。我非常生氣,不給他們開門。敲了好一會兒,他們又去敲其他律師的房門。
我穿好衣服出門,看到樓道裡有五六個制服警察,其中兩個女警察,三四個賓館工作人員,還有兩個衣著時尚的漂亮小姑娘。當時,雖然很生氣,但也心存疑惑:這兩個小姑娘是幹甚麼的?莫非他們真使出了「美人計」?
我到江天勇的房間,看到江天勇正和一個40多歲的女警和一個20多歲的女警在糾纏。兩三個男警察被江天勇趕到門外,一聲不吭地站著。
40歲的女警,後來知道叫周興萍,非常強勢,戴戰鬥帽,著作訓服,手持強光手電。江天勇要看她的警官證,她要看江天勇的身份證;江天勇嫌她警官證晃得太快,沒看清楚,要拿過來看,她嫌江天勇身份證沒交給她查驗就放到兜裡,動手去搶。兩人你晃一下,我晃一下,你進兩步,我退兩步,拉拉扯扯,非常不像話,要不是聲音嘹亮高亢,真以為他們在跳探戈。看了一會兒,我實在看不下去了,於是轉身回屋,樓道裡賓館的工作人員也很尷尬,一勁兒賠禮道歉。
後來聽到他們又去鄭建偉房間查房,我沒有再出來。(預知詳情,請看鄭建偉新浪微博視頻《查房記》)
很快樓道裡就安靜了。我突然想起最初樓道裡那兩個漂亮妹子,於是過去問其他律師。毛宏偉律師說:那兩個女孩來敲他的房間,敲了很久,他從貓眼裡看到了,但沒敢開門,過了一會兒,警察就來了,那兩個女孩說敲錯門了,在門口站了一會兒就離開了。
毛律師說得很平靜,但我猜想他內心深處或許有一絲悵然:如果不是有警察查房的心理預期,這將會是一個多麼美好的夜晚啊!
三、開庭
18日一早,我們洗漱收拾完畢,在酒店對面的早餐店吃了早餐。
簡陽的出租車非常難打,半天難見一輛。我們坐三輪車過去,看到人力車伕艱難騎車,毛宏偉律師將包放在車上,自己下車走著。
很快就看到前方路口的警察、警戒線和防彈車。我們知道快到法院了。
這只是第一道警戒線,在一個十字路口設立,封鎖了後面的整條街道,禁止汽車通行,但允許行人通過。
有很多人站在路口看,議論紛紛,他們似乎知道戒備的原因,一個老頭告訴一個小孩:這是在審法輪功。
我們也大包小包的站在路口,邊等其他律師邊向對面眺望。一個警察過來問我們:你們是幹啥子的?我說:站好你的崗,別管我們是幹甚麼的。警察退回到警戒線。
律師都到齊後,我們繼續向法院行進。
第一道封鎖線因為不攔行人,我們走人行道順利通過。
簡陽法院在一個胡同中。第二道封鎖線設在了胡同口。遠遠看見幾個全副武裝、戴著防火帽、綠瑩瑩一身的消防員站在一群黑黢黢警察中間,格外顯眼。
第二道封鎖線嚴密多了。制服警察站在警戒線後面,肩併肩站著堵住胡同口。兩邊站著消防員和更多的制服與便衣警察,還有端著衝鋒鎗的警察。幾個戴紅袖箍的大媽積極熱情地招呼路過的群眾,「快點走」、「那邊走」、「這邊走」,她們似乎很享受這指揮交通的感覺。
我們要通過警戒線,說我們是律師。很快過來一個人,要查驗我們的證件。看過一兩個律師的證件之後,又過來一個人,讓他放我們過去。於是我們還算順利地通過了第二道封鎖線。
第三道封鎖線在胡同中間,依然一排警察站在警戒線後面。兩個似乎是法院的工作人員過來核對我們的身份。
江天勇以親友身份代理,之前雖然交過委託手續,但這次卻拒絕他進入。經過一段時間的交涉和他們的請示,最終還是沒有讓他進去。
姜一兵律師是王紅霞自己指定的律師,剛剛介入此案,在封鎖線外將委託手續當場提交。但他們首先拒絕接收。奈何姜律師法律手續齊全,據理力爭,最終他們同意介入辯護,但提了兩點要求:1、必須配合安檢;2、開庭時不得提出閱卷要求。我們答覆說:安檢不是辯護的條件。
我們進入第三道封鎖線,十米之外就是他們臨時架設的安檢門。
鄭建偉律師帶頭進入,但立即被攔下。我在後面看到鄭律師在和法警交涉,不一會兒,他退出安檢門,對我們說:法警要開包檢查,還要搜身,我沒有同意。我們一直在那裏僵持。在此期間,只要有工作人員過來和我們說話,立刻幾台攝像機就對準我們,錄音筆也隨即跟上。
簡陽司法局的一個局長和曾經在「五一三事件」中把我們送至成都的資陽司法局的李書記一直在做我們的工作;法警隊長更是拿出了今年4月的一份司法警察條例給我們看其中的一條:不接受安檢的人,不得進入法庭。但我們也當場從網上調出2004年最高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的第六條給他們看:「對公訴人、律師等依法出庭履行職務的人員,應進行有效證件查驗和登記。」我們說,律師和檢察官都不應當接受安檢,我們不屬於接受安檢人員的範圍。
一個高個子,戴眼鏡的男人過來對我們說:你們如果再不通過安檢入庭,我們就要開庭了。我們問他是甚麼人,他拒絕回答。但我們看到他戴著旁聽證,就問:你作為旁聽人員有甚麼權利威脅我們?他趕緊把戴著脖子上的旁聽證摘下來,又強調了一遍剛才說的話後離開。
司法局的工作人員還在與我們協調,說可以不安檢,但東西,包括電腦、手機都不能帶進法庭。我們也在和他們協商,能不能把東西帶進法庭放在我們可以看到的地方,由他們看管,因為我們不敢保證他們不搜查我們的東西;此外,本案所有的案卷都拍照後存放在我們的電腦中,我們需要開庭時查閱。但他們很堅持他們的要求。
後來從法院中出來了一個穿短袖T恤的人把他們叫走。此後,就再沒有人和我們協商了。本案中有一個親友代理的,即使願意接受安檢,他們也沒有讓進入。
我們一直等在外面。11點多,一個參與旁聽的人出來,告訴我們現在休庭,開庭時,沒有律師到場,王紅霞提出抗議,但他們還是繼續開;她七十多歲的父親,被兩個人架入法庭參加庭審。
在外面說了一會兒話,等到她再想進去時,發現已經不被允許了。他們給出的理由是她在休庭時離開了法庭。
開庭之前,法院只給每個被告人家屬一張旁聽證,不許她進入意味著她家就沒有其他人在法庭參與旁聽了,她也見不到她的父親了。她非常氣憤,在警戒線外哭訴,指控法院的違法和無情。幾個戴紅袖箍的人過來勸阻。
鄭建偉律師和唐天昊律師借用路邊的法律事務所的辦公室,已經在開始準備控告狀了。
中午12點多,一個小卡車拉來了一車盒飯。警察開始鬆動,警戒線撤除,似乎已經休庭。
我們繼續等下去已無意義。大家商量之後決定撤離,回去準備控告材料去控告。
四、控告
離開法院的時候,正趕上放學和下班的高峰,根本打不到車,只好還坐三輪。三輪車伕告訴我們,昨晚簡陽全城檢查,今天全城戒備,是因為在審法輪功。
中午吃完暖暖的羊湯,上午的寒意驅散了一些。看到我們吃飯的氣氛如此熱烈,不知旁邊監視的人有何感受。
我們回到賓館準備控告書。控告簡陽法院兩次延期審理違法,對被告人超期羈押而不變更強制措施;控告簡陽法院以違法安檢為由,阻止律師進入法庭,剝奪律師的辯護權,使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
下午四點左右,被告人親屬過來找我們,告訴我們案件已經審完並判決。第一被告王紅霞被重判12年!第二被告葉建國被判11年半,七十多歲的老人被判三年半,其餘人各被判幾年不等。
我們聽後非常憤怒,立即打車到簡陽檢察院找到控申科的檢察官,當面控告簡陽法院的違法行為。
六點多,我們坐公交車到簡陽汽車站,搭最後一班車離開簡陽回成都。背小包的人一直把我們送上車。
我們對簡陽法院違法行為的控告剛剛開始,正如我們對資陽警察「五一三事件」違法的控告剛剛開始一樣,我們會堅持下去,直到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五、感悟
1、分裂與懷疑
中國的社會在分裂,中國的法律在分裂,中國的法律人也在分裂。
檢察官、法官為切身利益,在政法委一群法盲的威逼利誘之下,已逐漸背離法律,背離了對法律精神的信仰與執守。他們不再相信法律,只相信權力。他們正在淪為權力的工具。而律師正在覺醒,正在反對公權力的濫權與擴張中實現自身價值。也正在有越來越多的律師挺直腰桿做一個真正的法律人。
法官、檢察官群體與律師群體的分裂在政治性案件中表現尤為明顯,特別是法輪功案件——當越來越多的律師認識到那些信仰者是無罪的時候,檢察官和法官還在堅持以「兩高」的司法解釋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政法委統帥下的法官、檢察官對律師充滿藐視和不信任。他們要安檢律師,他們不讓律師帶手機和電腦進去,不過是害怕律師錄音錄像。他們其實不知道,實際上律師是無需錄音錄像的。首先,律師知道現行法律的規定,會規避相應的風險;其次,律師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們自己已經在錄音錄像了,律師相信他們會將這些錄音錄像保存到將來追究責任的時候;第三,起訴書、案卷和判決書都有他們的名字,律師根本不需要錄音錄像來留存證據。
2、警察的艱辛與警力的浪費
雖然被警察查房睡不好覺,被警察錄像跟蹤感覺受到侮辱,被警察安檢搜身不得進入法庭,但我並不恨那些警察。脫了警服,他們都是和我們一樣普通的人,有自己的家庭,有父母妻兒,有歡笑和痛苦。或許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違法濫權;或許他們不過是為命令所差,身不由己。
每每看到他們在淒風苦雨中值守,看到他們夜不能寐、疲憊不堪,看到他們在暗處對我們冷眼監視的時候,我都對他們都充滿同情。
對於我們,他們真的沒有必要如此浪費時間和精力。我們絕不像他們那些別有用心的領導或政法委官僚所宣稱的那樣,和境外勢力相勾結,破壞社會穩定。事實上,我們只是律師,我們堅守法律,維護人權,反對任何專制濫權;我們希望有一個好的法治環境,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自在,免於恐懼地生活;我們在為這些被告人辯護,維護他們的基本人權的時候,實際上也是在為全體公民,包括警察的基本人權做鋪張。
警察本來可以不用那麼辛苦,警察本來可以用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打擊真正的犯罪。
我常常想,如果那些警察不是被矇蔽、被蠱惑、被洗腦,以他們堅守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第一線的風險與責任,完全可以贏得我和眾多民眾的支持與尊重,我也非常願意與他們成為朋友。
2013年10月21日完稿於D3次列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