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01日訊】9月30日,內蒙古政法委原副書記楊漢中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宣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悉,楊漢中單獨或夥同妻子、弟弟、情婦、司機等受賄4000多萬元。中共的政法委係統因凌駕於法律之上迫害大陸百姓,特別是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殘酷迫害,更是成為中共中央的「第二權力中心」,遭到民眾的唾棄。
據大陸媒體報導,楊漢中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週之前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9月30日進行了宣判,被判死緩。2000年至2012年,楊漢中任滿洲里市市長、市委書記,興安盟盟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副書記期間,索取收受賄賂共計49次,其夥同情婦、親屬、司機共同受賄索賄就有19次,金額累計1778.7萬元人民幣,10萬美元,占楊漢中全部受賄金額的44%。
據悉,興安盟地區屬內蒙古的貧困區。按照興安盟統計局公開的數據顯示,2007年到2012年,5年間興安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值僅為9882元人民幣,若將楊漢中受賄的4037余萬元人民幣除以12年,所得的年平均受賄金額則336萬元人民幣,這相當於340名興安盟普通城鎮職工一年的收入,這其中還未計入其受賄的外幣數額。
自中共十八大之後,政法委係統在被逐漸削權,政法委從十八大政治局常委中除名,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坊間更傳出遭調查的消息,非空穴來風。大陸各地政法委官員也頻曝遭處理、調查,可謂是政法委係統的大地震。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執政期間,以惡治國,將政法委的權力極速擴大,從迫害法輪功學員以後更是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周永康於2007年任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政法委每年有權支配高達1100億美元的「安全預算」,該預算超過了中共的國防預算,成為周永康與江派陣營的最大貪腐溫床,又因政法委的權力過大被稱作「第二權力中央」。
江澤民因揹負迫害法輪功的血債,在其下台後,怕失去權力的保護而被清算。江澤民與周永康、曾慶紅、薄熙來等人,曾計劃在十八大上推薄熙來上位成為政治局常委,其後在兩年內針對習近平發動政變,奪取中共最高權力。但在今年2月發生的王立軍事件中,曝光了江澤民與周永康、曾慶紅、薄熙來等人政變奪權的計劃,不但使該計劃全盤落空,也讓胡、溫、習有機會將江系打散。
(責任編輯: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