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發恐嚇電郵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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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導)一名大學生早前向港鐵及立法會發出3封恐嚇電郵,被控3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於屯門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警方表示,大部份現實世界的法理,同樣適用於互聯網上,呼籲不要以身試法。

就讀於公開大學的24歲被告陳鴻裕,早前因不滿港鐵在有盈利的情況下加價,以及立法會議員拉布,於是盜用鄰居的無線網絡,向港鐵及立法會合共發出3封恐嚇電郵,聲稱在港鐵列車及立法會大樓放置了炸彈。

警方調查後證實是虛報,並且鎖定被告IP地址,將其拘捕,昨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在判刑時指被告行為幼稚,使用了錯誤的方法表達不滿,但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又是初犯,因此輕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劉肇邦表示,被告入侵他人無線網絡後,再透過虛擬私人網絡發出電郵,增加警方追查難度。警方最終要與境外執法機關合作,找到被告。他提醒市民要注意自己無線網絡的保安問題,如果有需要可以找專業人士協助。又說互聯網世界不是可以無法無天,大部份在現實世界的法理同樣適用於互聯網上。

根據警方數字,今年上半年涉及網上犯罪的案件有1,299宗,較去年同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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