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07日訊】一個曾經手持「林權證」的治沙英雄,如今被認為是「投機取巧」的治沙人,不僅林權證被撤銷,一家人也因阻擾所造林地被占,而被當作「維穩對象」,重點「盯防」。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的張麗萍向《民生週刊》反映了自己一家人的遭遇。事情到底是怎樣的?記者兩度進入中衛,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採訪。
「種棵樹比生個娃還難」
隸屬寧夏回族自治區的中衛市地處西北地區,騰格里沙漠邊緣,氣候乾燥寒冷。舉目望去,常常是一望無邊的蒼涼沙漠,綠色植被稀少,荒漠化嚴重,生態非常脆弱。
據當地群眾說,千百年來,這裡四季西風肆逆、黃沙滾滾,方圓數百里的百姓代代飽嘗著「飛沙卷四野,風刀入骨寒」的煎熬。
正因如此,植樹造林一直是當地的重要工作。近十年來,中央政府和寧夏自治區把治理荒漠、改善生態環境作為改善民生和發展民族地方經濟的重大決策,並鼓勵幹部群眾積極投入治沙固本、綠化植樹的行動中。
在乾旱多風的沙漠上,植樹造林並不容易,當地人形象地說:「種棵樹比生個娃還難」。然而,治沙仍是當地很多人從事的工作,王積德一家就是這樣一個「治沙家庭」。
今年已年近古稀的王積德曾是中衛林場的一個治沙工人,12歲開始治沙,治了40年的沙,還當了5年的林業警察。不僅如此,受父親影響,兒子、兒媳大都從事著與治沙相關的工作。
2007年,王積德從單位退休。「治了那麼多年的沙,對治沙有很深的感情!他們要搞沙漠綠化,我考慮到自己身體還比較好,精力還比較充沛,再一個我看著荒地,心裡堵得慌,就想著繼續幹下去。」王積德決定帶著一家人繼續治沙。
林權證突然「被撤銷」
2007年,在中衛農牧林業局(後改為「林業生態建設局」,以下稱「林業局」)工作的小兒子王英得知,曾經為2005年中衛市幹部義務植樹綠化基地的迎閆公路西、荒草湖附近的吊梁坡區域,由於開發建設和綠化難度較大,申報的綠化基地項目資金始終未能落實。於是,中衛市領導及林業局黨委研究決定,要將這一區域的林地轉包。
得知這一消息,王英趕緊回家告訴了自己的父親。父親開始並不同意孩子們承包這片地的想法。對此,王積德告訴記者,「這塊林地緊鄰大道,交通方便,當時就擔心哪天有人搞開發,到時候有利益之爭!」怕惹出甚麼麻煩,王積德再三要求兒子,手續一定要合理合法合規。
2007年3月,王英與中衛市金地農牧林業服務公司(中衛市林業局下屬單位)簽訂了「吊梁坡綠化基地承包合同」。合同規定,林業局將吊梁坡5,000畝宜林地(含基礎設施)流轉承包給王英經營,承包期為50年,承包費30萬元。
同年8月,以自己兒媳張麗萍的名義申請的、蓋著「中衛市農牧林業局」紅章的林權證(衛林證字(2007)第04048號)終於辦下來了,老王的心也終於踏實下來。
於是,懷著對治沙事業的感情,王積德帶領家人開始在這塊土地上的耕耘。為防風沙,他們在林地上一邊扎草方格,一邊種樹,並對原有設施進行維護、維修和更換。兩年多下來,一家人在林地上種植了上百畝的「抗風寒、耐乾旱」的刺槐、臭椿、棗樹、檸條、沙柳和花棒等各種草木。
然而,不到三年的時間,王積德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2009年6月下旬,張麗萍突然接到中衛市招商局的通知,稱其部份林地(3,070畝)將被佔用,由招商引資來的金陽公司作為工業用地進行開發。
隨後,中衛市林業局受政府委派向張麗萍告知,其承包的林地將被收回、林權證要被註銷,但可對承包林地的地面附著物進行補償。
「望著辛苦種植的林地植被將被毀於一旦,一家人很難過,所以當時就毫不猶豫地拒絕了。」王積德說。
2009年9月19日、25日,中衛市林業局先後分兩次下發關於林權證收回作廢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張麗萍於9月27日前,帶林權證到該局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有關經濟補償手續,逾期不辦者,視為放棄,後果自負。中衛市人民政府將發佈公告註銷林權證,收回土地使用權。
然而就在協議未達成之前,中衛市紀委於2011年7月發給中衛市林業局的(衛紀建字(2011)8號)紀律檢查建議書中寫道:「請你局報請政府同意收繳張麗萍的林權證,並宣佈作廢。」
2012年1月16日,中衛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撤銷衛林證字(2007)第04048號(即張的林權證)的決定(衛政發(2012)8號)。
林權重疊是怎樣造成的
經過層層審批的林權證說撤銷就撤銷了?這合法嗎?
就此,中衛市林業局副局長汪萬文告訴《民生週刊》記者,撤銷張麗萍的林權證是根據中衛市主要領導的指示和市紀檢委建議書有關精神做出的決定,主要因為當初發包給張麗萍的金地公司不是此塊林地的所有者,無權簽署承包協議,所以此協議應屬無效協議。另外的理由是林權重疊。
然而,據張麗萍介紹,金地公司和中衛林場同屬林業局國有資產,林業局讓金地牽頭負責發包中衛林場的林地,金地公司屬於職務行為。並且中衛林場和金地公司同屬中衛林業局的下屬部門,並且是按照程序申報並經過市、局領導研究簽字認可同意後,才領取的林權證。
對此,中衛市林業局長孫發寧接受《民生週刊》採訪時,對林權重疊有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林業局應該把中衛林場6萬畝的林權證換成55,000畝的,(減掉張麗萍的50,00畝),給張麗萍辦5,000畝的林權證,而不是直接撤銷張麗萍的林權證。
對於同一問題,一個單位的主要領導怎麼會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意見?
實際上,2009年6月27日,由中衛市林業局下發的「關於市領導批示事項(衛政督辦字(第63號))督辦通知單辦理情況的回覆」中明確寫道:荒草湖區域宜林地使用權屬非常清晰,不屬於重複辦證的問題。
那麼,2011年中衛市紀委的建議書以及中衛市政府2012年撤銷林權證的決定又是怎麼做出的呢?事情要追溯到2010年的3月。
2010年3月初,王積德一家承包的林地裡突然開進了大量工程機械,進行作業。王積德及家人聞訊趕來並進行了阻擋。
「當時的施工人員態度很強橫,『市領導已經把這塊地劃給了金陽公司,你們沒有權利阻擋,誰也不能阻攔。』」兒媳張麗萍如今回憶起來,依舊非常傷心。
「林地突然變荒地」
金陽公司的理由就是手中所持「合法的土地使用證」。在當時具有林權證的林地上重新獲得土地使用證,金陽公司是如何得到的呢?
按照《森林法》等相關規定,佔用林地,需要林業部門審批後,國土部門才可以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民生週刊》採訪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記者從該廳安學武處長提供的上報材料中發現,中衛市政府和中衛市國土局報告裡針對這塊林地的表述是國有未利用荒地。
就此,記者採訪了中衛市國土資源局。該局范永華局長和李姓副局長稱,他們局國土普查資料顯示為國有未利用地,並且也不知道這是林地,可能是與林業局溝通不到位造成的。
當記者拿出中衛市委辦公室所發(衛黨辦發(2009)116號)文件所附會議紀要(文中明確寫明該地為林地,並且中衛市國土局一位王姓副局長當時參加了會議)質疑這個問題時,中衛國土局相關領導並未正面回答。
2011年初,中衛市國土資源局以國有未利用荒地的名義,將張麗萍承包的這片林地無償劃撥給金陽公司900多畝(衛國用2011第60022號),並掛牌出讓給金陽公司180畝。
「國有未利用荒地」和「宜林地」的性質顯然不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地、荒山、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然而,宜林地則不同,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司長汪絢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指出,宜林地往往是立地條件差,土地貧瘠,難以用於其他農業生產的土地。發展林業,既可以治理和改善生態,又可以獲取一定的生態效益。現在說的林地就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
對於林地的使用用途變更,國家有著更為嚴厲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林地用於非林用途時,未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土地管理部門不得受理建設用地申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林地20畝以上,應判處有期徒刑3年。
記者在寧夏自治區林業局採訪時,主管副局長李安告訴記者:「在林地上搞工業項目,就是改變了林地屬性,肯定違法。」
此外,李安指出,在為金陽公司辦理用地手續期間,中衛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向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局匯報稱已與張麗萍達成賠償協議,稱張麗萍同意將此地使用權轉讓給金陽公司,自治區林業局正因為看到中衛市政府的正式匯報材料後,才做的批覆。
顯然,在王積德一家人的口中,賠償協議一直沒有達成。
治沙還是毀林?
在中衛市林業局副局長汪萬文和中衛市森林公安分局等人的陪同下,記者在吊梁坡林地現場看到,張麗萍所說的林地部份被廠房和成片的太陽能電池板取代。
中衛市林業局工作人員通過GPS定位測得金陽公司一期工程佔地面積為1,573畝,除去廠房前面未利用的林地,至少1,400畝以上。這1,400畝除了廠房和太陽能電池板外,還有縱橫交錯的水泥路。
在現場,汪萬文指著金陽公司成片的太陽能發電板稱:「這並未改變林地性質,因為在電池板下邊栽種了植物,不但沒破壞林地,相反還起到了固沙治沙的作用。」
採訪中,汪萬文一直強調,這一模式曾得到了國家林業總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局多位領導的讚賞。記者問及此舉有無相關政策支持,汪萬文表示,並沒有相關支持,這屬於地方實踐做法,而且頗有成效。
而張麗萍拒絕承認這一說法,認為林地受到了大規模的損害。
張麗萍及家人曾多次向市主管領導和市林業局反映情況,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恪守誠信」。對方答覆說,市裡很重視這件事情,一定會拿出一個比較理想的解決方案。
受傷的家庭
今年2月,記者再次走進王積德的家,就此事進行了追蹤採訪。
被人稱作「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林權證」的王積德老人,身著上世紀80年代的藏藍色中山裝,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我連續28年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多次立大功、一等功、三等功。報紙上刊登過很多關於我治沙的文章。」王積德的老伴兒從房間裡拿出來一個紅色的布袋子,裡面是厚厚的一沓獎狀和證書,數量達幾十張。
在這些獎狀中間,還有幾張已經泛黃了的報紙。《踏平荊棘是坦途——記中衛縣林場場長王積德》、《踏平荊棘闖新路——記中衛縣林場場長王積德》、《沙海中的蒼鷹》……每張報紙上都登有王積德治沙有功的文章。
面對這些榮譽,王積德老人家的臉上交織著驕傲與無奈的神情。
在這個家裡,記者看到,一個鞋架、一張折疊小圓桌、四把椅子、一張嬰兒床、一台老式電視,客廳佈置非常簡易。
一臉愁雲的張麗萍夫婦身邊圍繞著兩個兒子,一個六歲,一個兩歲。稍大的兒子見到客人來訪,乖巧地打招呼:「叔叔好,阿姨好!」他回頭看到了父親緊鎖的眉頭和母親噙滿淚珠的雙眼,稚嫩的小臉上寫滿了疑惑。張麗萍的婆婆見狀,趕忙把兩個小孫兒拉開。
「我父親把這些榮譽當成自己的『命根子』,上次搬家,我們不小心把獎狀弄丟了一些,就因為這個事臭罵了我們幾天。」王英說。
林地被佔以及林權證被撤銷事件沉重地打擊了這個家庭。
2010年5月,性情耿直倔強的王積德不願林地被佔,以死相拼,用身體擋住了施工機械的鐵輪。沒成想,事件還遠遠沒有結束。隨即,王積德一家人被中衛市執法部門帶到了市公安局,寫下「不再阻攔鬧事保證書」之後,才得以回家。大兒子王軍憤怒地向記者描述。
此事件之後,一向精神矍鑠的老人身體就一天不如一天。
王軍接著說道,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中衛市委及相關執法部門把全家當成了「社會維穩對像」,特地派出了多個執法部門對全家老少進行全面排查,並對父親幾十年的工作經歷進行「深入調查」。
王英在林業局的工作也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為此,他有時甚至也不得不勸家裡人「不要再阻擋他們了」。然而,眼看著四處舉債來的投資化為泡影,面對債主的追討,王英身邊就是日漸消瘦的妻子和老父親無奈焦灼的眼神。
王英眼圈發紅地告訴記者:「整天面對這種窘境,還要忍受來自政府和單位方面的壓力,真是不堪重負呀,有時真想一死了之,但一想還有弱妻老父時,真是無言以對,不知這樣的噩夢還會持續多久,真怕自己有一天堅持不住了,這一家老小可怎麼辦呢?唯一的期望就是希望此事能引起領導的重視,使這一事件能依法得到合理處理,不要因為某些領導的個人意願而寒了老百姓的心。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