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16日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城管局環衛工人張志娟今年2月份在清掃大街時突發腦溢血,生活不能自理,連治病的錢也沒有著落。香坊區城管局第二清潔中心聲稱:根據規定,人不死不能算工傷或視同工傷。
據東北網報導,今年49歲的張志娟從事環衛工作已長達20年,獲得無數榮譽。由於愛人早逝,張志娟領著女兒租房居住。今年2月14日,哈爾濱降雪,張志娟凌晨工作4個小時,又從中午開始連續工作8個小時,突發腦溢血,被同事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經過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
陸媒記者見到張志娟時,她的右側胳膊已不能動,走路需要人攙扶,吃飯、入廁等基本活動都需要別人幫忙。張志娟說話已經不利索,她斷續、含糊地告訴記者,她工作的時候,每天4點出去幹活,一直到7點半;中午12點50分出門接著幹活,一直幹到下午5點,如果有檢查,就經常連軸轉地幹活。
張志娟的姐姐張志玲介紹說,妹妹出事後,因為需要錢治病,就搬來與她同住,能省下租房的錢。她說,現在已經花了4萬多元,都是親屬拼湊的,親屬們也都是普通工人,也沒有錢了。她犯愁地說:「今年秋天的時候就該二次手術了,可上哪去籌錢呢?」
張志玲還表示,妹妹發病當晚,香坊區城管局第二清潔中心送來7千元錢,但後來一再往回催要,就又還給單位了。4月26日,第二清潔中心的領導來看望,給拿了2000元錢。至今,張志娟也只收到單位這2000元錢的慰問金。
張志玲說,她希望妹妹的單位能按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標準上報,這樣能得到一些工傷待遇。但單位說不符合規定,不能報。
哈爾濱市香坊區城管局第二清潔中心書記李良川聲稱,張志娟的情況不能認定為工傷,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能視同工傷。他聲稱,他們也很想幫助張志娟,但工傷和視同工傷都靠不上,也沒有辦法,單位現在能做到的只能是給她正常開工資。
「人未死不算工傷」的說法在網絡上激起了民憤。
「曉秋小窩」說:當官的,把你們抽「中華」喝「茅台」的渣渣錢拿出來救救可憐的環工吧。
「白菜大大」:是不是死了才算工傷?敢問死了就算能賠償也沒這個命治病了,這是哪門子吃屎部門規定的?!
「Kiss80後加油」:死了還要工傷有個屁用,死了你補償點錢給鬼花嗎?現在有很多企業覺得我給你開工資,你給我幹活是理所應當的,但從來不想想企業的效益是員工給創造的。如果有一天企業連一個員工都沒有了,那就倒閉了,不是嗎?
「cule-Jordi瞳:阿姨大街掃得再乾淨,也整不淨尼瑪們齷齪的良心!
(責任編輯:徐亦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