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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產業需求 人才放寬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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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配合產業發展需求,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居留限制將放寬,增列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行來台,同步申請永久居留。而在台已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現行條文,每年未住183日,同樣會被撤銷居留證,此次修正為,出國5年以上才會撤銷永久居留證,便於企業高階主管往返各國。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修法符合國際趨勢,將有助營造友善經商及攬才環境,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

此次「入出國移民法」修正了14條條文,在延攬外籍專業人士的部分,還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有效證件」入國後,就可免申請外僑居留證;對我國人在海外出生子女,能返台工作貢獻長才,取消回台定居的年齡限制。

另31條新增項目,對於發生職災正在治療者,停工時其居留原因即消失,但仍得准予繼續居留。
同時對於強化跨國婚姻媒合業務管理,杜絕非法跨國婚姻媒合機構,賣羊頭掛狗肉,或收取不合理的費用,對於未合法立案者,此次修法新增罰則,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另國軍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等。草案8日通過行政院審核,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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