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侵權案定讞 須賠2.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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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9日法新電)美國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不利微軟(Microsoft)的判決,認定這間軟體大廠必須為侵害專利賠償2.9億美元。這起由加拿大1間小公司提出的訴訟受到各界注目。

多倫多的i4i公司,在2007年3月控告微軟暢銷的Word文書軟體部分版本侵害XML技術專利。

2009年12月,美國上訴法院維持地方法院判決,下令微軟須賠償2.9億美元給i4i。

微軟的Word 2003與Word 2007被控侵害1998年1項XML專利。Word採用XML技術,即「可延伸性標示語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來打開.XML、.DOCX及.DOCM 檔案。

判決出爐後,微軟表示會持續推動修法,i4i則表示歡迎,稱此為「美國最高法院數十年來最重要的商業法判決之一」。(譯者:中央社李威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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