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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救護車 北市擬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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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20日電)台北市議員王浩今天表示,今年1至9月消防局受理救護案件中,一成為未發現患者的「空包彈」,濫用緊急救護資源嚴重。台北市政府研擬對檢傷結果4、5級的患者收費,遏止濫用。

王浩今天在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表示,今年消防局1至9月受理救護案件中,共出勤10萬2313次,但送醫人次僅7萬3596,落差大,其中更有1成是未發現患者的空包彈。

王浩表示,部分民眾濫用緊急救護資源,導致119勤務中心派遣救護車時,無法就近派遣,必須調派較遠分隊,延誤救援時間。依消防局統計,每遞延一個派車順位就會延誤至少1.2分鐘,單就今年1至9月,派遣第5順位以後的救護案件共2875件,平均每個月有320人至少延誤5分鐘就醫時間。他要求市府擬定措施,遏止濫用。

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表示,未來將規劃收費標準,對於檢傷分級4、5級、病情較不緊急的患者收取救護車使用費用,正常使用的民眾則不須付費,遏止醫療資源的濫用。他表示,收費標準必須由緊急醫療諮詢委員會決定,訂定收費標準後,將至少有半年宣導期。

依照台北市醫療機構救護車收費標準,包括基本額及醫護人員費,救護車出車一次,費用約新台幣1500元至2500元。

台北市消防局長蕭英文表示,消防單位接獲民眾報案不能拒絕,必須由醫護人員判斷病患狀況,對於向情況並不危急的救護車使用者收費「樂見其成」,將配合衛生局規劃的收費標準施行,避免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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