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人為法輪功學員申訴 當局稱事件已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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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敬一採訪報道)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英額門鎮椽子溝村376位鄉親為冤死法輪功學員徐大為申訴一事,經多家海外媒體披露真相後,引起當地政府的的恐慌,不久前當地警方挨家對簽字村民錄口供,並威脅村民不要參與此事。當地派出所的警察表示,此事是省公安廳的指示,並稱事件已被定性。但拒絕回答定為甚麼性質。

今年3月,376位鄉親聯名為徐大為申訴一事,經媒體曝光後,當地政府甚為震驚,開始對所有簽字的村民展開調查。

據村民透露,當時幾個領隊調查的警官在閒聊的時候說:「此次調查之所以搞的這麼興師動眾,是因為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直接指使公安部下達文件處理此事。」

英額門鎮派出所也稱此事已被定性。該派出所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你問椽子溝的事嗎?這事已經定性了,是省公安廳的指示。」(請問定為什麼性質?)他說:「你問領導。」

而英額門鎮政府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鎮裡去人找簽字村民錄口供,那不叫錄口供,是了解情況。

記者再次致電鎮派出所詢問事件定性情況,對方說:「那是了解情況向上級匯報。你問這事定了什麼性,電話裡不方便說,叫家屬到派出所來才能說。」

記者多次嘗試聯絡徐大為的家屬,但電話一直無法撥通。

引發村民聯合簽名為其申冤的是34歲男子徐大為。2001年1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判8年重刑,先後在4個監獄(瀋陽大北監獄、凌源第一監獄、撫順第二監獄、瀋陽東陵監獄)關押過,因不放棄信仰在監獄受盡各種酷刑,長期戴手銬腳鐐、被毒打、上大掛、強行灌食、灌藥,打毒針、電棍電擊。

2007年末,由撫順第二監獄(青檯子監獄)轉到瀋陽東陵監獄三監區(監區長郭保元)。
2008正月初八,家人在瀋陽東陵監獄見到徐大為。當時與家人談話時,思維和精神都正常。這是徐大為被轉押到東陵監獄裏,唯一的一次與家人見面。

2009年2月3日,徐大為8年非法刑期滿。家屬到監獄接人時,人已經面目皆非,幾乎沒有人形。回家後,無法進食、整日咳嗽不止,連吐痰的力氣都沒有,從監獄回家僅13天,於2009年2月16日在醫院離世,家人悲痛,村鄰同情。

徐大為含冤而死,家屬決定向上反映申訴,此舉得到五個村的376位普通村民的支持,他們聯名致信政府申訴:這樣的好人是不應該被抓被判,更不能「不明不白給折磨死」,希望政府要在意人民的申訴,給受害者家屬賠償,追究監獄當事人刑事責任。但是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一味推諉,不予查辦。

徐大為家屬把申訴書親自送到遼寧省,省委、公檢法、人大、監獄管理局,監獄等各個有關主管部門。有的是用特快專遞郵寄,所有部門都應該收到。記者電話致電有關部門詢問,接聽電話的人說:「滿街都是。」

對於家屬的申訴,官方無任何回應與答覆,家屬去問也互相推諉。

記者致電遼寧省副省長滕衛平辦公室詢問,接電話的工作人員態度強硬的說:「第一,你們有什麼證據;第二,這事向我們反映有什麼用?告訴你,我不是省領導,第一這件事從哪來的你不知道嗎?第二,你說在監獄裡迫害死了,你有什麼證據。」

記者致電遼寧省長陳政高辦公室、省司法廳、多位省人大領導的電話,不是說不知道,就是說不歸他們處理,或直接掛斷電話。

2009年2月3日,徐大為8年非法刑期滿。回家後,家人發現徐大為身上有多處電棍電擊的印痕,手腳浮腫,右腿膝蓋和腳踝處有傷疤,臀部皮膚壞死,呈黑紫色。醫院表示:「心臟衰竭,驗血時抽不出血,皮膚僵硬無彈性,早已錯過了醫治時期。」

在最後的13天中,徐大為時而清醒,時而糊塗。清醒時他告訴家人:「東陵監獄太邪惡了,監獄給打針,打能致人精神病的藥,強迫吃藥。用拳腳打,銬在牆角,打昏死過多次。經常遭「嚴管」,關在黑暗的屋子裡(小號)」。

據當地知情者透露,因代理法輪功案件,受理此案的律師近日遭受當地司法局審查,律師證被扣押,司法部門多次找談話,並威脅其吊銷其律師證。

徐大為的簡要情況

五個村的376位村民聯名致信政府,支持徐家的申訴。村民表示,實事求是,徐大為人好就是好。人沒了,剩下孤兒寡母能不幫嗎?徐大為的家屬通過向瀋陽各個司法部門提供了照片,徐大為的口述,醫院的診斷等證據。信中要求政府給予徐大為的家屬賠償,還要求追究監獄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徐大為的親屬在痛失親人之餘,強烈要求追查東陵監獄所有參與虐殺徐大為的犯罪兇手,相關責任人,直至法辦兇手。為了確保各個部門能接到信件,材料使用特快專遞,並要求收件人簽收。

家屬申訴過程

2009年5月7日上午,家屬來到瀋陽檢察院要求立案,追查法辦參與迫害徐大為的兇手。信訪申控處處長說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做屍檢報告,確定是監獄所致,再來找他們立案。下午家屬來到瀋陽市公安部門報案時,市信訪大廳公安部門接待室的工作人員說:「不管,我們這不管,歸司法局管。並說共產黨不倒,你們法輪功這事永遠解決不了。」

家屬走訪瀋陽司法局時,接待人員告訴徐大為的老父親和妻子:「算了吧,別找了,回家把遺體火化了吧,好好過日子吧。沒有證據,就是我自己家的事,我也沒有辦法。」

東陵監獄等有些人也明白自己執法犯法,想方設法找到徐大為的遺體,想銷毀證據,掩蓋犯罪事實,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不惜濫用職權,威脅恐嚇無辜的受害人家屬,繼續執法犯法。

徐大為已經含冤離世幾個月了,家屬奔波走訪各個司法部門,連立案都立不了,沒有地方肯為死者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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