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6日訊】加拿大皇家騎警週二宣布,修改限制騎警使用電擊槍的規定,使之更加嚴格,以此回應一份波蘭裔移民齊康斯基(Robert Dziekanski)遭電擊致死案的公開聽證報告。
根據皇家騎警發布的新聞稿,新規定包括,電擊槍只應在正在發生身體傷害,或警方有理由確認將可能立即造成人身傷害的情況下使用;要求警員在將要使用電擊槍之前,在可行的情況下發出口頭警告;要求警員在醫療高風險的情況下使用電擊槍之前,須請求醫療援助。其他改變包括優化電擊槍使用記錄,新的測試程序,以確保電擊槍的安全,以及更新警員電擊槍使用培訓標準。
週二宣布的新規定主要遵循在2009年初生效的政策,當時的規定是騎警可在構成安全風險的情況下使用電擊槍,而不是簡單地制伏嫌疑人。
皇家騎警說,根據布雷德伍德就齊康斯基2007年在溫哥華機場遭電擊槍電擊致死案的公開聽證報告,及皇家騎警公共投訴委員會前主席保羅肯尼迪(Paul Kennedy)所提出的問題,現在實施的新規定對使用電擊槍的限制更加嚴格。
2007年10月,由一名機場旅客拍攝的齊康斯基被騎警電擊槍反复電擊致死的一段錄像公布後,這一事件引發全世矚目。
卑詩省法務廳指派前卑詩法官布雷德伍德(Thomas Braidwood)為此展開公開聽證,調查重點包括:一、重新檢討本省警力使用電擊槍的方式及相關政策,並就可能作出的改變提出建議;二、就齊康斯基案進行完整及廣泛的審視,範圍包括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移民部門、國際機場,亦不排除對更多單位進行調查;三、就如何加強外國遊客經機場抵達本地的相關服務,提出建議。
去年夏天,布雷德伍德就公開聽證結果發表一份報告,指出使用電擊槍在某些情況下是有用的,但也存在潛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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