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男子護樹 桉樹上棲身逾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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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高敏澳洲編譯報導)被人們稱為樹人的西澳男子賓尼奎克先生(Richard Pennicuik)日前承認,自己已經厭倦了這種住在樹上的抗議方式,表示他或許會在一週內下來。



據《今日珀斯》報導,現年57歲的賓尼奎克先生已經在西澳通黎區(Thornlie)自家附近的桉樹上安營紮寨呆了94天,自從他聽到高斯諾(Gosnells)地方議會基於安全原因打算砍掉這棵樹之後,他就一直住在樹上。

他對記者說:「我們那天起的很早,大概三四點吧,當我讀到這則消息的時候我就想,不,不,這可不對勁。然後我跟別人一說,他們也說,『是啊,當然不對啦!』」然後他就決定住到樹上抗議,日前他打算下來。他的支持者正在給地方議會寫信,但他不清楚信的內容。

賓尼奎克的律師哈蒙德(John Hammond)知名度很高,近日律師建議他不要再抗議了,否則將會因為妨礙公務而面臨高額罰款。哈蒙德先生給他讀了《地方政府法》詳細描述地方政府職能的部份,裡面規定地方有廣泛的起訴權。他說,「政府管轄的範圍相當廣,這就意味著他不可能再呆在那上面,除非等著挨處罰。」 如果仍然不下來,賓尼奎克將面臨5000澳元的罰款,而且之後如果繼續呆在樹上,每天的罰款會可高達到500澳元。

同時他的妹妹和其他人也勸他下來,賓尼奎克則表示還需要幾天,但不會超過一週,他就下來。當被問到如果地方政府決意要砍樹的話他會不會繼續呆在上面時,他說還是會準備下來,他表示樹上並不舒服,現在經常颳大風。

高斯諾市(Gosnells)市長希爾勒(Olwen Searle)日前再次重申了他們的態度,她說市政工作人員將在近期再次拜訪賓尼奎克先生,正式要求他從樹上下來。她說,「我們只好正式通知他下來,如果他仍然堅持己見的話,那就只能採取大家都不願意的方式——罰款。我們確實感到很遺憾,因為我們在此前已經給了理查德各種機會請他下來,可是他錯失了那些黃金時間,不過我們仍然對他能夠下來表示歡迎。」

此前地方議會認為這棵樹的樹枝掉下來會損害周圍的房屋或者傷害路人,所以準備把它砍掉。他們強迫賓尼奎克先生搬走樹上的樹屋,一月份時他一直在那裏鍛練,休息。後來他們也打算在樹周圍建一個固定的圍牆然後去申請樹木遺產保護但是也行不通。哈蒙德先生認為政府應該提供樹木專家的建議來說明這顆大樹是否真的那麼危險。

賓尼奎克先生和他的支持者們仍在嚐試和地方議會共同找出解決方案。◇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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