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smo.com)
【大紀元7月11日訊】一位美國聯邦破產法官於星期二裁決說,太平洋瓦電公司的用戶應不能成立一個正式的委員會,以保護他們在該公司破產案中的權益。
據美聯社報導,用戶的支持者曾尋求這個委員會的法官認可,他們聲稱,這個委員會可以在破產的過程中,代表用戶的權益,以阻止該公司為了償還一百四十一億元欠債的任何進一步費率調高。
但是聯邦破產法官丹尼斯‧蒙塔利再次同意太平洋瓦電公司與官方債權人委員會的辯詞,聲稱用戶在這項破產案中,並不是債權人,因此,成立這樣一個用戶委員會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這個用戶委員會如果獲准成立時,那麼該委員會所代表的住宅用戶就有權在破產重組時,提出如何償還其他五萬以上債權人欠債的建議。同時,這樣也可以使用戶委員會能夠獲得經費,以聘請代表律師,並且在該公司重組中,擁有投票權,因為在這些重組決定中,可能涉及該公司未來的費率與服務。
蒙塔利法官說:「無疑的,用戶對本案是極端有興趣的。」
不過,他的結論卻說,根據法律規定,用戶只有要求州公用事業委員會的主管官員,去保護用戶的權益,因為未來太平洋瓦電公司的費率仍然是由該委員會決定的。
蒙塔利法官在上星期就曾駁斥支持成立用戶委員會律師的說明,原因是這些律師曾向媒體散播「不負責任的」聲明,聲稱用戶委員會如果未能獲准成立時,太平洋瓦電公司的近五百萬用戶,可能將喪失分享數十億元發電公司超收購電款的退款權利。
蒙塔利法官說:「造成這樣的困擾是非常不適當的。」
他並且要求,太平洋瓦電公司應在未來向用戶收費的帳單中,附上一份說明這些問題的聲明,以免用戶誤解。
蒙塔利法官的這項裁決,顯然對於聯邦破產受託官(U.S. Trustee)琳達‧史坦利是一大打擊,因為她一直支持成立一個用戶委員會。
史坦利的職責是在破產案中,任命一個代表所有債權人的債權人委員會。
太平洋瓦電公司是在今年四月六日宣告破產,該公司現在聲稱,其積欠的債務共達一百四十一億元。在今年五月份,蒙塔利法官就不同意史坦利受託官提出的成立用戶委員會要求。
(//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