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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訊】大邑某酒厂今年4月以180万元的高價從別人手里購買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全典”商標,。但令人惊訝的是,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已決定將此商標撤銷﹐只因“全典”商標与全興酒厂的“全興”商標相近而构成了侵權,該酒厂花巨資買回的將是一張毫無价值的廢紙。
据成都市工商局商標事務所所長袁蜀泉介紹,早在一兩年前,他們代理全興酒厂商標打假時,就曾在市場上見到大量与“全興”相近或相似的商標,如:“全与”、“全典”等,這些商標与“全興”商標一樣,最后一個字都是繁體字,晃眼一看都差不多,容易誤導消費者。根据《商標法》中相似或相近都屬侵權的有關規定,它們都屬于打假對象。
華西都市報報道﹐經調查,“全典”商標是綿陽游仙區某副食品經營部2000年5月21日注冊的合法商標,而“全興”不論注冊時間和知名度都在先。但當時由于“全典”還是合法商標,這個“假”因此未能打下去。全興酒厂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于2000年7月3日正式委托成都市工商局商標事務所全權代理,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申請撤銷“全典”等相近商標。
据袁介紹,該評審委員會于2000年8月18日正式發文受理了這起商標爭議案。同時,根据《商標法》有關規定,該委員會同時還通知被爭議方作出書面回答。至此,他們一直在耐心等待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
偶遇商標轉了手
“沒想到在這等待過程中,卻發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袁所長說,本周星期一,他到大邑出差,當地工商局商標科有關人員給他談起一件事:該縣一家實力雄厚的酒厂,今年4月28日花180万元從綿陽買回了一個商標,根据《商標法》中有關規定,商標轉讓必須要報商標局核准和備案,目前他們已將材料報到國家商標局,但至今還沒批复,能不能請老袁代為催一下。
袁說他當時听到這消息,第一反應便是問他們買的什么商標,被告知是“全典”后,他馬上想到了“全興”已將其作為相近侵權者“告”到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怎么還能再買賣?回到成都后,袁蜀泉立即給評審委員會打了電話,結果得知該委員會已于日前作出撤銷“全典”商標的決定,只是該委員會的決定要交商標局具體辦理,因此通知下發到當事人手中還有一定時間。
酒老板不信白花錢
昨日,記者電話采訪了買“全典”商標的大邑某酒厂,其負責人稱他們沒接到撤銷“全典”商標的通知,而且他們打電話問了綿陽的轉讓方,他們也說沒接到過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書面回答”通知。此外,他還打電話到當初代辦這個商標的省商標事務所咨詢,也說沒听說撤銷一事。該負責人稱,他們的“全典”商標和“全興”無論咋說也不相像,正是考慮到了這一點他們才買的,他們為此還花了200多万元印刷該商標,等國家局核准后便投入使用。也就是說,他們已為“全典”投入了400余万元。
但無論怎么說,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評審委員會受理這起商標爭議是事實。那么,在爭議中的商標是否可以轉讓呢?袁蜀泉認為,綿陽方在轉讓商標時涉嫌隱瞞商標爭議的事實(這從其所說的“未收到答辯通知”和与大邑某酒厂所簽合同特注明“該商標轉讓后所產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這兩點可以看出),有主觀欺詐嫌疑,所以他認為這個轉讓合同無效,一旦撤銷裁定的文書下來后,大邑的受讓方可以通過法律渠道追回損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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