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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中共視媒體為國家和黨的喉舌(宣傳工具),目前對於外商的投資設限頗多,舉凡報章雜誌為主的出版業、廣電業、以及新興的網路業,儘管外資興致勃勃,但仍無法順利在大陸施展。
工商時報報導,首先,在出版業方面,根據中共外經貿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規定,印刷、出版發行業務、音像製品製作、出版、發行、以及電子出版物,均列為限制外商投資產業,這些產業都是需要由中方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同時中共國家新聞出版署所頒佈實施的「出版物市場管理暫行規定」中則明訂,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目前不得從事出版物總發行和批發業務,而且其出版物零售商需經當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並報新聞出版署核准。
至於廣播電視方面,「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規定,包括各級廣播電臺(站)、電視臺(含有線電視網絡及發射臺、轉播臺);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出版、發行;電影製片、發行、放映;錄像放映等項目的廣播影視業,以及新聞業,均被列為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前仍不開放外資進入。
今年三月,中共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張海濤在一次報告中重申,嚴禁外資和私人資本進入廣播電視傳輸網絡。他說,在大陸加入WTO的談判中,金融、電信、航空等許多領域雖然大陸承諾將逐步開放,然而廣電領域完全不在此範圍內。
另外,中共國家廣電總局主任陳曉寧也指出,廣電領域對投資者來說,其龐大的增值空間是極具吸引力的,但作為國家的特殊行業,是不會向外資作出開放的。
不過,外商仍評估中共入會後,將會修法逐步開放大陸傳媒市場。因此在修法通過前,外商均遊走於法律邊緣,以擦邊球的方式先行在大陸設立據點。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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