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法院違法庭審 律師為法輪功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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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採訪報導)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法院於3月23日對3位法輪功學員高書斌、古春英、郭健進行了非法開庭,3位當事人的家屬聘請北京律師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整個庭審持續5個多小時,庭審最終因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而終止。

據瞭解,3位律師分別是北京功道律師事務所的韓志廣律師、遼寧省金正律師事務所的韓宇律師、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的王雅軍律師。

3月23日,和平區法院內外佈滿了警察和便衣。據家屬反映,當天來到和平區法院希望進入法庭參加旁聽的親友近百人,但是法警阻止他們進入法庭,只允許3位家屬進入了法庭旁聽。其他人被警察攆出法院門外,並且將所有的來人一一錄像和照相。

古春英的父親說:「我沒能進入法庭,只允許一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我被他們攆到了法院大門的外面。院外面的警察能有四、五十人,他們就像面臨大敵似的,當時來的人非常得多,後來警察又錄像、又攆人。在法院的西大門外還停著二輛警車,警車上也坐著警察。」

據悉,3位律師在進入法庭前被要求進行安檢,遭到律師們的強烈抗議,3位律師提出不能只對律師一方進行安檢,法庭應該一視同仁,包括公訴人在內也必須進行安檢,最後法院答應了律師們的要求,在所有人進行了安檢的情況下進入了法庭。

1點30分庭審正式開始,法官姚宏要求3位律師不能對法輪功的性質進行無罪辯護,只能就事實和證據方面進行辯護。律師們當場拒絕了法官的要求。

韓志廣律師說:「我們認為法官的這種要求是違法的,我們最後還是按照我們的辯護思路進行了合法有續的辯護,整個庭審非常激烈,有些問題進行了三、四輪的辯護。」

3位辯護律師向記者介紹了本案件存在的違法問題,他們一致認為該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法院應該駁回起訴,無罪釋放當事人。

韓志廣律師表示,此案當事人之一的高書斌的起訴書中提到受到勞教二年的行政處罰,但是高書斌本人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而不是在勞動教養所,此行政處罰應該是不生效的,如果生效她今天也不應該在法庭上出現,控方指控她繼續製作散發有關法輪功宣傳品,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她在拘留期間在看守所是不可能去散發法輪功宣傳品的,以此定罪判刑我們是不可能接受的。

王雅軍律師指出:「檢察院指控他們三個人製作了339份宣傳品,但是我們發現其中有107份宣傳品當庭沒有出示,他們實際上就指控了232份,而這個就不符合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的達到300份才可追究刑事責任的原則,很明顯對他們三位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是根本不能成立的,但是檢察院卻對他們提起指控,這是違法的。」

韓志廣律師亦指出:「公安機關對於高書斌的審訊筆錄只有一份,並且當事人當庭指出她是在10多個小時不讓睡覺的情況下進行的審訊,逼迫簽字認罪,此案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變相的刑訊逼供問題。」

在律師們義正言詞的激烈辯護下,整個庭審進行了5個多小時,最後法官被迫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宣佈休庭,擇日宣佈結果。

高書斌於2008年7月4日在瀋陽市懷遠門附近的服裝公司內被非法抓捕。

郭健和古春英是夫婦,2008年8月16日郭健在瀋陽市和平區中興街54號自己家的樓下被和平區新興派出所非法抓捕。隨後,和平區國保大隊劉向東和新興派出所的劉福臣等七、八名警察來到古春英家進行非法抄家,古春英拒不開門,他們破門而入,將她的家裏翻得亂七八糟,在非法抄家過程中古春英乘機逃脫。 9月16日,流離在外的古春英回到了自己家中,早晨7點多鐘,古春英送孩子上學途中被和平新興派出所非法抓捕。3人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至今。

據悉,郭健夫婦的9歲的女兒現在無人照料,與年邁的老爺和姥姥相依為命,生活非常困難。(//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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