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重獲自由 北京法輪功學員再被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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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5日訊】曾因修煉法輪功被關押六年的北京居民李津鵬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被海淀區法院再次非法判刑五年。李津鵬本人提出上訴,家人也為他請了辯護律師,現進入二審階段。

據明慧網報導,李津鵬是北京人,今年42歲,大學文化,從事製冷行業,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之後自己經營一家公司。據認識李津鵬的人透露,李對待所僱用的人員,一視同仁,生活上給予照顧、工作中不遺餘力的給予幫助指導,被下屬視為兄長和老師。在他的同學中,李津鵬以熱心助人、豪爽善良、敢於擔當著稱,同學間稱他為大哥。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又是學法小組裡公認的最為善良的人,總是關照大家服務別人。

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鵬由於在紫竹院公園公開煉功被非法拘留15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北京海淀豐台兩地警察又以李津鵬印刷法輪功資料為名抓捕,非法判刑6年。在監獄裡李津鵬是被迫害最為嚴重的法輪功學員之一,身體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重獲自由的李津鵬在他眾多同學的迎接下返回北京。當時得知李津鵬即將出獄日期,據說他的同學們從北京開了好幾輛車去天津監獄門口迎接他,並說一定要開他們能有的最好的車去接他們的好大哥,其場面極為熱烈感人。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淀公安、「六一零」、海淀區萬壽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鵬懸掛「天要滅中共,退黨平安」的條幅為借口,再次抓捕李津鵬。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共的公安機構對李津鵬做出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的決定,這期間李津鵬抵制一切強加的迫害、堅決不配合。在非法超期關押李津鵬一年四個月後,海淀區法院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又對他判刑五年。

目前,李津鵬的家人已委託律師提起上訴,案件處於二審階段。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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