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二十五日專電)韓流天王巨星裴勇俊於二○○六年上繳的稅額將近一百億韓元(約一千零八十萬美元),高居南韓演藝界榜首,實在可以稱得上是一位「日入斗金」的「一人中小企業」。
南韓體育娛樂報「日刊體育」報導指出,裴勇俊於二○○五年的總收入高達三百二十九億韓元(約三千五百六十萬美元),因此,他於二○○六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九十七億五千萬韓元(約一千零五十四萬美元)。
根據南韓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收入低於一千萬韓元,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八;收入在一千萬至四千萬韓元之間,為百分之十七;收入在四千萬至八千萬韓元之間,為百分之二十六;收入高於八千萬韓元以上時,所得稅率則為百分之三十五。因此,「日入斗金」的裴勇俊自然地將其收入的三分之一繳入國庫。
據瞭解,裴勇俊百分之九十的收入來自日本,這也充分凸顯了他以韓劇「冬季戀歌」創出名號,成為「頂尖韓流巨星」後所擁有的影響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裴勇俊演出電影或電視劇,甚至拍廣告的收入,遠不及「副業」所帶來的收入。據悉,裴勇俊通過發行寫真集、卡通人偶、向電玩遊戲開發商出售肖像權等所得的收入,竟佔其二○○五年總收入的七成以上。
裴勇俊於二○○五年與孫藝珍聯合主演電影「外出」之後,二○○六年根本沒有發表過任何影視作品。但他卻以超旺的人氣,一連接拍了三部廣告,其肖像權給他帶來的收入達一百多億韓元。
據裴勇俊的經紀公司BOF透露,今年五月開始播出的神話夢幻古裝電視劇「太王四神記」,以及在濟州島闢建的「太王四神記」拍攝場景旅遊景點等,將會帶來五百億韓元的收入。因為目前正在拍攝的此一大戲,已敲定將在包括日本、台灣在內的九十多個國家播映。屆時,六至七成的收入將歸裴勇俊。因此,當此一目標得以實現時,裴勇俊二○○七年的收入也將達到二○○五年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