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蕭夙眉、曾鴻儒、黃敦硯/綜合報導〕路邊找停車位時,可不要看到白色實線就開心地停過去。台中縣太平市民阿山這個月停在路邊的愛車,被無照、酒駕的機車騎士阿泰撞壞,卻可能面臨違規停車舉發,原來他誤將慢車道當停車道,侵犯了機車路權,有錯在先,未來在求償時,恐須承擔部分責任。
騎士無照酒駕 撞上汽車
發生在太平市的車禍經過大致是;阿泰騎機車,撞及停放路旁的自小客車,阿泰頭破血流,機車毀損,自小客車左後方也毀損,車主阿山要求「阿泰」賠償。
阿泰酒後駕駛、且沒駕駛執照,用路人紛紛指責阿泰的不是,認為他應該賠償阿山的車損。
汽車駕駛 恐怕也有責任
但警方調查後表示,阿山停放自小客車的地點劃設的白線寬度只有十公分,屬快慢車道分隔線,阿山侵犯了阿泰的機車行駛路權在先,加上車禍當晚燈光昏暗,誰該負較多的責任?恐怕有得談!
警方說,自小客車主阿山是多數用路人的縮影,以為只要是路邊的白實線就能停車,案發現場就可以看到阿山座車的前後都停滿了車,但事實並非如此。
白色線有粗細 功能不同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白實線的功能包括用來分隔快慢車道的快慢車道分隔線、指示路面範圍的道路邊線、設於路口的停止線、路旁的車輛停放線、分隔同向車流的分隔線等。其中路面邊線寬十五到二十公分,其他線寬十公分。
警:不妨礙交通不取締
警方解釋說,在市區道路上,原則上只有線寬十五公分的路面邊線往外側邊緣距離滿兩公尺時,才可停車,其他的白色標線都不能停車。不過,警方也說,只要不妨礙交通,不會主動取締,只有在發生事故時,會據以釐清路權。
交通部路政司也表示,法令對標線的規定相當清楚,尤其是路旁的車輛停放線,法規中還有圖例,寬度十五至二十公分的白實線不代表就是停車線,但在不影響交通流暢下,除非公告禁止,否則停車並不會挨罰。
路政司官員說,過去各種白實線寬度均為十公分,但不少民眾因此分不清道路邊線與快、慢分隔線,交通部於八十九年7月修法,區隔兩種標線寬度,由於寬度相差至少一半,民眾不用拿尺量,要分辨應該不難。
路邊停車小叮嚀
●所有的標線包括白線、紅線等,都是10公分寬,只有道路邊線特別寬,寬窄有別,用肉眼應可分辨。
●執法單位對違規停車的認定,僅針對停放紅線、黃線及公告禁止停車區域的車輛。因此,將車輛停放在離路緣不到兩公尺的道路邊線,只要沒有影響交通動線,不會挨罰。
●另劃在山區道路的快慢車道分隔線,若不妨礙交通,停在旁邊也不算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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