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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老舊停車塔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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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陳璟民/綜合報導〕交通部機械式停車塔傳意外!前天上午才剛維修,晚間就因停車塔馬達故障,停放在四樓五號停車格的小轎車從將近八公尺高度急速墜落到地面。車主當時僅距離車輛約一公尺,如果車窗破碎射出,或車子衝出,後果不堪設想。

前天晚間八點多,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從停車塔控制盤按下4 — 5按鈕後,如同往常一般,站在距離第五排停車格最近的地方,等待停車塔輸送帶緩緩將車輛送至一樓。

汪淑芬表示,當時先聽到一聲轟然巨響,以為是打雷,還回頭朝天空望了一下,沒想到幾秒鐘後,她的愛車竟掉落在她面前,而且掉到地面後,還彈起來約二十公分高度,再落到地面上,她嚇得腦筋一片空白。

交通部總務司長黃朝陽表示,機械式停車塔已有十四年歷史,雖然交通部按月維修,但還是常出狀況,所幸這次沒有傷到人,交通部會要求包商負責到底,加強檢修。

負責維修工作的士林電機子公司霆林機電公司維修人員表示,這種類型的停車塔,全台灣大概僅剩兩處,算是古董級了,日本這類停車塔大概七年就報廢,但台灣人省錢,整天「修修補補」。

維修人員表示,升降軌道有「插銷」設計,當鍊條斷落,不正常升降時,插銷會自動彈出卡死軌道,讓停車車台無法動彈。這起意外的問題出在馬達齒輪故障無法咬住升降鍊條,導致鍊條鬆脫,原本應該在齒輪控制下,緩慢下降的停車格,變成自由落體掉落。

汪淑芬的愛車後來送至修車廠檢視,發現底盤變形毀損、車體輕微變形、變速箱破裂,她決定報廢並向交部索賠。

立體停車場 徒有規範卻罰不到人

機械停車設施依建築法、內政部「建築物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以及各縣市自訂管理辦法管理。

基本上,立體機械停車場在安裝完成後必須申報,地方建管單位在核發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使用執照時一併辦理檢查,通過後才會發使用許可證。

以位在台北市的交通部立體機械停車場而言,主管機關是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該處會指定簽證單位,如中華民國立體停車場協會、台北市電機技師公會或機械技師公會等,每年定期檢查一次,再將簽證結果報該處核備。

年度安全檢查項目包括是否責由管理人負責管理、是否委請專業廠商負責維護保養、是否實施平時之維護保養並作成紀錄、升降設備運轉是否完全正常等。

不過,因為內政部尚未辦理機電技術人員檢定,因而就相關機械意外案件,不能處分。(記者陳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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